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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
第》。。十条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的,国家权力机关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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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各】民族代表的比例依】照法:。律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确定
《 《。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黎,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中!黎族公民应当—占有一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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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机构中应】当合理配备》黎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领:导干部?
第十一【条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地方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修《改自治条例制—定和修改《单行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可以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作出的与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相!违背的决议、决定】和规定
》 第十二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县的【国家行政《机关
《 ,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 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由黎族【公民担任
! , 自治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
】
》 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黎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 第十三条》 自治机《关根据国家》规定和自治》县的实际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调整自】治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名额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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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自!治机关遵循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原则】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如有不适《合本地方实》际情况的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第十:五条 自治》。机关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本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且重】视在: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
《 ?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配备领导干部时】可以划出相应—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黎族或!者其他少数民族干部!
【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招?考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时《可,以提出招《录名额?和黎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人员所占的比—。例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核,准
!自治县的事业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人员时划出相应的!名额招聘当》地少数民族人员
! 第十六条 自】治机关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根据本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制定优—惠政策?自主引进和招聘【各,类专:业人才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短》期合:作、:临时聘请、兼—。职兼薪?。等多种形《式引进和招聘人【才
? 自治】机关对引进的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住房和生活补!贴并照顾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对支援《自治县的各类人才】及在自治县边远乡】镇工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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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机关对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自治机关》建立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津》。贴制度和艰苦地区工!作补助制度提—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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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实行退《休补助制度凡在【自治县工作》的国家?机关、?各,政党组织、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人员退休】时按工资发放渠道一!次性给予本人退休前!的二:个月标准工》资,补助
自!治县内的各类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退休时?。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参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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