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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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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机制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监【管、检查巡》查制度建立水质【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饮:用水水?量、水?质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发》布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水源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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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生态《。环境、水行政、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 第二《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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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
】 , (二)《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估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 (三?)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
【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污染排放进行—调查:和处理;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履行下列职责
! 《 (一)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
》 》 (二?)负责饮用水水源】取水许可管理;
】。
: (三)负!责保:护区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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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做好饮用【水水源宏观调—控;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 第二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规划用地【和项目建《。设
《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植业》、养殖业的》监,督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农民发《展绿色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防止农药、化【肥、畜禽《。粪便及废水等污染】饮用水水源
】 第二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林】业、花卉苗》木等农药化肥—施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水源涵!养林、自然植被、】湿地的保护和—管理
》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省道、国】道,、高速公路》交通警示标》志牌协助设》立水源保《护,区内市辖公路交通警!示标志牌防范敏感】点,事故
【 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应,。当对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市域外驶入【。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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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结合当地实际依】法做:好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落实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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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日常巡!查并设置监控设【施、实施实时—监测;
— : (《二,)对:供水水质负》。责确保供水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 (三)发现异常】情况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水行政!、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报告【;
》。 : (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九!条, 因突发性事故造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的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向!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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