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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河系《管理:机,构,、水政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按照规定—执行水?资源规划的; 【 ?    (二)【不依法核发许可【证,、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 ? ,  ?   (三)拒【不执行水量分配方】案的; 》     (四】)不按照规定—收取水?资源费的; — :     》(,五)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六:十一条 《未经批准开》凿取:。水井: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罚—款对已开凿的取水】井责:令限期封闭;逾【期不封?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封闭所需费用由原】使用者承担》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除外   !  (一《)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三)在其他区域!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