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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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渔港是?指专门为海洋—渔业生产服》务和供海《洋渔业船舶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补《充渔:需物资的人工港口】或者自然港》湾包括综合性港口中!渔业专?用码头、渔》业专用水域和渔业】船舶专用《锚地
— (二)渔】港水域是指渔—港的港池、锚地、避!风湾和航道
! (三)海洋!。渔业船舶是》指依法登记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为海《洋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海洋捕捞渔船!、海洋养殖渔—船、海洋捕》捞辅助船和海洋休闲!。渔船等
》 , ? 海洋捕捞—渔船是指从事—海洋:捕,捞活动的生产船
! 》 海洋养殖渔船是】。指从事海洋养殖活动!的生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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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捕捞辅助船】是指渔获《。物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渔用物》资和燃料补给船等为!海,洋,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的【渔业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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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休闲渔船是》指以海洋休》闲娱乐?为目的从事》海上垂钓、捕捞、养!殖、采集、观光【、体验?渔业生产《等与海洋渔业有关】的休闲活动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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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涉渔“?。三无”船舶依照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海警局!关于印发<“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的通知】(署缉发〔20【21〕88号—)等认?。定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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