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行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实行海洋渔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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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渔业船舶检】验监: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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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渔港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是《。渔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渔港】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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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渔港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保障:渔港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 渔港经营者应当制!定渔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的其他预案配备相】应人员和装备储备必!要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 渔港经营!者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七》。条, 渔港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渔港经营者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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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港经营者—应,当在:渔港内设置安全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核】对、登记进出渔港车!辆、人员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渔港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海洋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是海—洋渔业船舶》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规定配备船员】和安全设备确—保,渔业:。船舶:符合安全适航—。条,件并保证船员足够】的休息?时,间,船长是海洋渔—业船舶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海洋渔业船【舶污染海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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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 《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采取现场检查—、,远,程监:管、预?警防控、异地委托】。等方式对海洋—渔业船舶《渔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海洋《。渔业:船舶进入渔》港和渔?港水域锚《舶、作?业应当遵守》渔港章程服从—渔,港调度安排》,执行?渔港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保持疏【散和防火通》道畅通,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并采取防风、防】火、防碰撞等安【全措施
》 第三十条 海】洋渔业船舶》航行和作《业不:得超越核准》。的航区和抗风—等级
《 : 海》洋渔业船舶所在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后,海洋渔业船舶应当】服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禁止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返—港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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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港经营者应—当,为,进,港,避风、避险的船舶】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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