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登记管理 【 , 第十六条 —电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电《动车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取:。得号牌、《行驶证的电》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号牌  !   公共电动车】和互联?网,租赁电动车》应当由运《营企业办理》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投入运营 》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时应当—查验电动车并核【实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材料 !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并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其他电动】车应:当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或!者电子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其》他电动车《。不予登记并书面或】者电子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八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验车!。辆 ?   《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  :(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材料;  !   (三)车【辆合格证书;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其他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电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     (—。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材—料; —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电动车的变更【、转让、《。抵押、注《销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电》动车所有人办理电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限为三年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算过渡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实!行过渡?期管理的电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备案登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临时—号牌 《 , 第二?。十二条 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安装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涂改!。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车的号牌、行!驶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