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的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
: 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对商品《房项目在立项、建】设,用地、?规划、施工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应当自核!发相:应,的审:批证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情!况在本部门的政务】网站公开《
第六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第六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监督受理制!度公布受理》。投诉举报和监—督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等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投诉或者!举报应当《在十日内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或者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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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查阅、?复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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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询?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并做:好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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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据需?要进:入商品房项》目的销售场所、展】。示场所、施》。工现场了解》与监:督检查事项》相关的情况》进行现场勘测或【者采集?视听资料;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 第六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 第六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 , 第六十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或!者广告违法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发现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媒体!刊载、报道、—传播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存在虚假、失实!情形:的应当书面告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进行商!品房销售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房屋?交,易,信用评价《规,则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
第!六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 ,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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