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的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
! 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对商品【房,项目在立项》、建设用地》。、规划、施工—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应【当自核发相应的审】批证: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情况在本部【门的政务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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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 ,第,六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监,督受理制度》公布受?理投诉举报和—监督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等!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投诉或者【举报应当在十日【内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或?者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文件、?资料;
】 (二》),询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并做好询】。问,笔录;
》 (【三)根据需要进入商!品,房,项目的销售场所、】展示场所、施工现场!了解与监督检查事】项相关?的情况进行现场勘测!或者采集视听—资料;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六,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
, 第六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 第六十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或者广告违【法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发【现,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媒体刊?载、报?道、传播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存在【虚假、失实情—形,的应当?书面告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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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进行商品—房销售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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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房《屋交:易信用评价规—则,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
第六【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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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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