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七?条 :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本市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本市!城镇排水规》划应当包括城镇【内涝防治《。的内容
】 市内六区以】外的其他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 编制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防洪规划并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 第八条 城【镇排:水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规划范【围;:
— (二)规划目标!与标准;
— ? (三)排水量!与排水模式;
】 (四】)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
? 《 , (五)污》泥处理处置要求【;
《。 : (六)内【涝防治措施;—
《。 , , (七)设施建】设与保障《。措施包括《。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通沟污泥【、排水河淤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
! ? :(八)其他需要纳】入规划的内》容
《 第九条 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明确再生!水利用的目标与标准!利用:方式与范围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
第十条 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确定》的泵站、养》护班点、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雨【水调蓄设施等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城镇排水规!划确定的《排水河、坑塘的排水!和安全度汛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
,。
第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调蓄和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保障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镇排】水规划同时建设城】镇排水?设施
?
第十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镇排—涝要求结《合城镇?用地性质和条—件加强雨水管—网、泵站以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
! :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
— 新建—地区建?设与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规划确定的雨【水径流控制》要求建设相关—设施
第【十三条 设置于道路!。上的窨井《其承:载,力,和稳定性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窨井!应当随道路一—并建设、改造
! ? 排?水管网窨井》盖应当?满足结构强度—要求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
《第十四条 》城镇排?水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规划资》源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镇排?水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排水—。管,道与:城镇:公共排水设施连【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协商办理【连接事宜
— 第?。十六条 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鼓励建设】单位进行管网内窥】检,测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竣工验【收的:城镇排水管网—的监督检查》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专业机构对】竣,工验收的城镇排水】管网进?行抽检
— 第十七《条 :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
城镇公】共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设施移交尚》未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