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本市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本》市城镇排水规划【应当包括城》镇内涝防治的内容】
市!内六区以《外的其他《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 , 编—。。制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防洪规】划并: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八条 城《。镇排水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规划范【围,;
— ,。 (二《)规:。划目标与标准;
! ? : (三)排水量【与排水模《式;
《 《 (四)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
》 《 (五)污泥—处,理处:置要求?;
!(六)内涝》防治措施;》
? (七)】。设施建设与保障【措施包括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通沟污【泥、排?水河淤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
(!八):其他需要纳入规划】的内容
第九!条 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明确再生水》利用的目标》与,标准:利用方式与范围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 第十条 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确:定的泵?。站、养护班点—、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雨水调蓄设施等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城镇—排水规划确定—的排水河、》坑,塘的排水和》安全:度汛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
:
: ,第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城】镇排水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调蓄和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保!障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镇排水规划同】。时建设?城镇排水设施
【
第十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镇?排涝要?求结合城镇用地【性质和条件加强雨水!管网、泵站以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
】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
】 新建地区建设】与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规划确定的雨】水径流控制要求建设!相关设施
— :第,。十,三条 设置于—道路:上的窨井其承载力】和,稳定性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窨井应》当随道路一并建【设、改造
! 排水管网窨】井,盖,应当满足结构强【度要求?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
第十!四条 ?城镇排?水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规划资》源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镇《排水: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排水管—道与城镇《公共排水设施—连,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协商办》理连:。接事宜
《
第十六—。条 :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鼓励建设单位进】行管网?内窥检?。测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竣工验收》的城镇排水管网【的监督检《查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专,业机构?对竣:工,验收:的城镇排水》管网进行抽检
【
第十七条 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 城镇公共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设施移交尚未】。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