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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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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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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原?有的排水《管网:、河湖水系、降水】时空分布、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针对城市特【点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明—确雨水滞蓄空间、径!流通道和《设施布局科》学划分排《水分区合《理确定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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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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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编制市!政道路、绿地、【广场、河道》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衔接:
: :第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编制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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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行【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气象等【有关部门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本!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经征求!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后向】社会公布为海—绵城市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指导
《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应当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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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当设置海】绵城市专篇
! 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对海绵城市专篇内】容进行审查未达到】海绵城市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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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建设!海绵城市《设施:
: 》 ,(一)房《屋建筑应当按照低】影响开发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提高【雨水的?积存和滞蓄能力【;
》 (》二)人行道路、【广场、停车场—和运动?场等地面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减少【硬质铺装面积采用】透水铺装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改变雨?水快排、直排方式增!强,对雨:水的消?纳,功能;?
》 (三》)公园?和绿地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草】。。沟、雨水塘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增,强海绵体功能并为滞!蓄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 ? (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积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污水?溢流:;
!(五)?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应当合】理有序开展水系【连通增强水体—流动性和自》我恢复功能提高雨】洪,径流的调蓄调配能力!;
— (六)工矿企!业和工业《厂区应当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净】。化、蓄?存和利?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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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其他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城市新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当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综合!采用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增强雨水的》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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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市老城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黑臭水【。体以及易积》易涝点?。治理、管线入地、绿!化,硬化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导则标准要求】分期分批《进行改造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合,流排水系统溢流污】染、再生《水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低、水》资源丰?枯矛盾等《问题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载明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的具体内容、】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予以落实
!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项目勘察!、设:计并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的: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去除【、削减海绵城市设施!功能或者降》低,海绵城市建设—质量标准
】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隐蔽【工程、工《程原材?料见证取《样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的检查【、检测和记录需要】整改的及时要求整改!到,位
《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牵头组!织,海绵:城市建设《行业监管机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接收管养单位—共同对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落实情况》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备】案
】 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海绵城市设施!的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依法不《予备案
—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档?案资料一并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相关档案资》料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限期补充或者【整改:
: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气候地》质条件、建》设,项目特?点等本市实际—依法制定有关海绵城!市建设豁免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 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标准和条!。件的工程《项目可以不对—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作!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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