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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服!务与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供?热,。企业应当《制定:和落实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制度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电话并在采暖】供热期?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 , 供?热,企业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应当表明身份佩带统!一标志文明服务
】
, 第三十》。。九条 在采暖—供热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二日通知!。热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热—用,户连续停止供—热二十四《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依据停供时间退!还,或,者减收?相应热费
— 第四十条 【供热企?。业应当建设》远程监控调》节平台设置热用户】室温监测点》。实现室?内温度实时监测和供!热,参数:智能化?调控保障《供热效?果
? 第?四十一条《 采暖供热期—内,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申—请测温的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测】温测温时间为每日】八,。时至十?一时和十四》时至二十一时—;热用?。户要求在其他—。时间段?。测温:的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协《商确定
《
测温!应当使?用检定合格的测温器!具测温记录一式两份!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签名或者盖章后【各自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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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供热—。企业对?热用户室内温度检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 : (一)供热—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二)门窗《关闭三十分钟—以上:且室温稳定;
! 《 (三?)测温点位于—房,间中:心且:距地面一点》五米:处;:
】(四)散热装置无】覆盖物;
】 《(五)避免阳—光,直射或者《其他冷、热源干扰测!温传感器;
【 (六)!测温器具稳定放置;!。。
: (【七):不存在影响测温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热用】户对室?内温度?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 热用户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供热企业责任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 (一)—卧室:、起居室温度在十六!摄氏度?以,上、不满十八摄氏度!的退还温度不达标天!数热费?的百分之《三十;
— (二)卧!室、起居室温度在】十四摄?氏度以上、》不满十六摄氏度【的退还温度不达标天!数热费?。的百分之六十;
! (【三)卧室、起—居室温度不》满十四摄《氏度的退还温度不】达标天?。数的全额热费
】。 , 供热企】业拒绝?测温: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供热的】应当退还相应—天数的全额热费【
》 供热不合格天!数从热用户向供热企!业提出检测》申请之?日起至供热企业【检测供热温度达到供!热标准之日止
】 , 相应热】费的退还应当在每】年采暖?供热期结《束后至当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毕—
《 , : 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五条 供用热!。。双方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供热—主管部门调》解、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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