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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服!。务与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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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供热!企业应当制定和落】实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制度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电,话并:在,。采暖供热《期,。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 供热企业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应当表明【身份佩带统一标志】文明服务
【 第三十九条 在】采,。暖供热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二日通知!热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热用?户连续停止供热【二十四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依据停供!时间退还或》者减收相应热费【
第四十条】。 供热企业应—当建设远程》监控调节《平台设置《。。热用户室温监测点】。实现室?内温度实《时监测和供》热参数智《能化:调控保障《供热效果《
? 第四十一》条 采暖供热期内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申请测温的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测温测温时间为!每日八时至十一时】和十四时至二—十一时;《。热用户要求在其他】时,间段测温《的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协商确定
! , , : 测温应《当,使用检定合格的测温!器具测温记》录一式?两份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签名或者!盖章后各自》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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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供热!企业对热用户室内温!度检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 (一)供热!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 (二)门窗!关闭三十分》钟以上且室》温稳定;《
— (三)测温点】位,于房:。间中心且距地—面一点五米》处,;
? , (四)】散热装置《无覆盖物;
! : (五)避—免阳光直射或者其】他冷、热源干扰【测,温传感器;》
— (六)测—温器具稳定》放置;
— : (七)不【存在影响测温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热用户?对室内温度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 《热用户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供热企业责任】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 (一)卧室、起!居室温度在十六【摄氏度以上、—不满十?八摄氏度的退还温】度不:达标天数热费的【百分之三十;
! (二)卧!室、起居室温度【。在,十四摄氏度以上、不!满十六摄《氏度的?退还温度不达标【天数热费的》百分之六十》;,
【 (三)卧室、起】居室温度不满十【四摄氏?度的退?。还温度?。不达标天数的—全额热费
! 供热企业拒】绝测温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供热的应当退!还相应天《数的全?额热费
【 供热不合格!天数:从热用户向供热【企业提出检测—申请之日起至供热】企业检测供》热温度达到供热标准!之日止
— 相应【热费的退还应当在】每年采?暖供热期《结束:后,至当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毕
《 《 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五《条 :供,。。用热双方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供热—主管部?门调解、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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