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空【域和飞行活动管【。理
【第十八?条 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应当遵循统》筹,配置、安全高—。效原则以隔离飞行为!主兼顾融合飞行【需求充?分考虑飞《行安:全和公众《利益
! ?。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应当明确水—平、垂直范》围和使用时间
!
? :。 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为!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军事、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飞行【任务优先划设空域
!
?
第十九条— 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
】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
,
《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 ,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 :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 ,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
《 : 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
】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
》 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
:
:
,
第二十》条 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增?加管制空域》由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有关空域的水】平、垂直范围和【。使,用时间
!。 《保障国家重大活【动以及?其他大型活》动的在临时增加【的管制空《域生:效,24小时《前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
》
? : 保障执行军事任!务或者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其?他紧急任《务的在临时增加的管!制空域生效30分】钟前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公:告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需要设置管】制空域的地面警示】标志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设置并加】强日常巡查
【
:
第二十二条 】。 无人驾驶航空【器通:常应当与有人—驾驶航?空器隔?离飞行?。
《
?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行融合?飞行:
【 (一)根【据任务或者飞行【课目需要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本部门、《本,单位使用的有人驾】驶航空器在同—一空:域或者同一机场区域!的飞行;
》。
【 (二)取—得适:航许可的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
】
》 :。 (三)取得—适航许?可的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超》过真:高30?。0米的?飞行;
! , (四)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超过真高30】0米的飞行;
!
》 :(五)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上方不超《过真高300米的】飞行
】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融合!飞行:无需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 , (一)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
】
(二】)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
:
?
第二十三条 【 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统筹—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对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动【态监管与服务—
《
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采集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登记】。、使:用,的有关信息》依托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共享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
:
第?二十:。四条 除微型以外!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操控人员!应当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
》
:
》 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应当广播式【自动发送识》别信息
!第二:十五:。条 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采取:事,故预:防,。措施对飞行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
第二十六】条 除本条例第】三十一条另》有规定外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飞行前—1日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
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在固定》空,域,内实施常态》飞行活动的可以提出!长期飞行活动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并】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将飞行计划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操》控,人,员信息以及有—关资:质证:。书;
】。 (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类型、数量、主】要性:能,指标和登记管理【信,。息,;
》
》 (三?。)飞行任务性—质和飞?行,方式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还应当提供有—效的任务批准文件;!
》
(—。四)起飞《、,降落和备降机场【(场:地);
【
? (五)通信】联络方法;
!
: , (《六)预计飞行—。开始、结《束时:刻,;
《
》 (七《。。。)飞行航线》、高度、《速度和空域范围进】出空域方《法;
【
: ?(,。八):。指挥控制链路无【线电频率以及占【用带宽;
!。
(九)通!信、导?航和被监视能力【;
【 (》十,)安装二次雷达应】答,机或者有关自动【。。监视设备的应—当注明代《码,申请;?。
》。
《 (十一)应—急处:置程序;《
:
》 (十》二)特殊飞》。。行,保障需求;》
?
【(十三?),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与空域使《用和飞行安全有关的!其他必要信息—
?。
?第二十八条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申请按!。照下列权限批准【
,
》 (一)【在飞行?管制:分区内飞行的由【负责该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
, (二)【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飞行的《由,负责该飞行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 (?三)超出飞行管制】区飞行的由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授权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
?
第二十九条 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紧急任?务的应当在计划起飞!30分钟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起飞》10分钟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执行?特,别紧急任务的使用】单位可?以随时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
:
:
第三?。十条 飞》行活动已获得批准的!单,位,或者个人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应当在计划起飞1!。小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预计起《飞,时刻和准备情—况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
:
第三【十一条 《 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下列飞行《活动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
(!一)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
》。
? (二)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
【 , (三)—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其驻地、地【面(水面《)训练场、靶场【等上方不《超过真高《120米的》空域内的飞行—活动;但是》需在计划起飞1【小,时前: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
【 (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民用》运输机场《管制地?带内执?行巡检、《勘察、校验》等飞行?任务;但是》需定:期,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备,案并在计划起—飞1:小时前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
! 前款规定的—。飞行活?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
?
? (一)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中继?飞行;
《。
:
(二!)运载危险》品或者投《放物品?(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除外【);
》。
》 (?三):飞越集会人群上空;!
】 :(,四,。),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
:
:
— (五)实施分布】式操作或者集群【飞行
—
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飞行的无需取得特殊!通用航空《飞行任务批》准文件?
第三十!二条 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
,
:
(一)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书、:证件:并在实?施,飞行活动《时随身携带》备查;
! (二)实】施,飞行活动前做好【安全飞行准》。备检查无人驾驶航空!器状态并及时更新】电子:围栏等信息;—
— (三—)实:。时掌握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动态实施《需经批准《的飞行活动应—。当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服从空中交通—管理飞行结束后及时!报告;
《
】 (四)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保?持必要的安全—间隔;?
】。 (五《)操控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当保《持视距内飞》行;
—
? (六)操控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飞行的【应当遵守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关】于限速、通信、导航!等方面?的规定;《。
! ,(七)在《。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飞行的应当开启【灯光系统并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
,
【(八)实施超视【距飞:行的应?当掌握飞行》空域内其他航空器的!。飞行动态《采取避免相撞—的措施;
【
— (九)受到酒【精类饮料、》。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影响时不得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
【
(十!)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飞行【活动行?为规范
】。
第三?十三条 》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应当遵【守下列避让规则
!
?
(一)避!让有人驾驶航空【器、无动力》装置的航《空器以及《地面、?水上交通工》具;:
?
(】二):。单架飞行《避让集群飞》行;
【
: (三)—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避让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 (四)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避让【规则
第!三十四条 》。 禁:。止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下【列行为
—
:
(一)违!法拍摄?军事设施、》军,工设施或《者,其他:涉密场所;
!
,
(二)】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秩序【或者公共场所秩序】。;
! (三)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
》 (四)投放—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宣传品—或者其他物品—;
?
》 , (?五)危及公共设【施、单位或者个人】财产安全《;
:
?
(六)!危及他人生命健【康非法采集信—息,或者侵犯他人其他人!身权益;
》
】 (七)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
!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五条】。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 外《国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由外国人员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得在我国—。境,内,实施测绘、电波参】数测试等飞行活动】
第【三十六条 模【型航空器应当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为【航空飞行营》地划定的空域内飞行!但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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