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空域和》飞行活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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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应【当遵循?统筹配置、安全【高效原则以》隔,离飞行?为主兼顾融合—飞,行,需求:充分考?虑飞行安《全和公众利益—
— 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应当明确》水平:、垂直范围和—使用时间
》。。
】 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为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军事、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飞行任务优先【划设:。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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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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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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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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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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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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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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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
!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 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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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增加?管制空?域,由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有关:空,域,的水:平、垂?直,范围和使用》时间
【
保—。障国家?重大:活动以及其他大型活!动的在临时增加的】管制空?域生效?2,4,小时前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
—
》 保障执行军】。事任务或者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其他紧《。急任务的在》临时增?加的:。。管制空?。域生效30分钟【。前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公告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需!要设置管《制空域的《地面警示标志—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设】置并:加强日常巡查—
第二】十二条 《 无人驾《驶航空器通》。常应当与有人驾驶航!空器:隔,离飞行?。
— ?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行—融,合飞:行
! (一《)根据任务或者飞】行课目需要》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与—本部门、本单位使】用的有人驾》驶,航空器在同一空域或!者同一机场区域【的飞行;《
】 , ,(二)取得适航许】可,的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
!
,
》 (:三)取得适航许【可的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超】。过真高300米的飞!行;
》
— (四?),。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超过真高300【米的飞行《;
】 (五)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上方不》超过真高《300?米的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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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融合飞《行无需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
!。(一:)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
】
(!二)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
第二】十三条 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统筹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对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动态监管【与服务
】
, 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采集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登记、使用》的有关信息依托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共享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
第二十四条 !除微型以外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操控人员应当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
》
? 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应当广!播式自动发送识别信!息
第二!十五条 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采取事故【预防措施对飞行【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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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除》本条例第《三十一条另有规定】。外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飞行《前,1日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
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在固定空域内实【施,。常态飞行活动的可】以提出长期飞行【活动:。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并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将飞行计【划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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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操控人《员,信息:以及有关资质—证书;
—
》 (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类型、数】量、主要性能指标】和登:记管理信《息;
》
》。 (三)飞行任】务性质和飞行方【式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还应【当提:供有效的任务批准文!。件;
】 : :(四)起飞、—降落和备降机场【(场地);》。
?
— (五)通》信联络?方法;?
— :。 (六)预计飞】行开:始,、结束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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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飞行》航线、高度、速【度和空域范围—进,出,空域方法;
—
— (八)指挥控!制链:路无线电《频率以及占》。用带宽;
!
? :(九)通信、导航和!被监视?。能力;
【
《 (十)安装二】次雷达应《答机或者有关—自动监视设备的应当!注,明,代码申请《;
》
—(十一)应急处【置程序;
【
— (十?二):特殊飞行保》障,需求;
》。
《 , (十三)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与空域《使,用和飞?行安全有《关的其他必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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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申请按!照,。下列权?限批准
》
— (一)在飞行管!制分区内飞行的【由负责该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
— (二)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飞《行的由负责该飞行】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
《
》(三:)超出飞行》管制:区飞行的由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授权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九条 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紧急任务的应当【在计划起《飞30分钟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起飞10!分,钟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执行特别紧急】。任务:。的使用单位》可以随时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
第三十条 飞】行活动?已获:。得批准的单》位,或,者个人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应当在】计划起飞1小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预计起飞时刻和!准备情况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
》
第三十一条 !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下:列飞行活动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 , (?一)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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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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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其驻【地、地?。面(水面)训练【场、靶场等》上方:不超过真《高120米》的空域内《的飞行活动;—但是需在计划—。起飞1小时前—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
】 ? (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民:用运输机场管制地带!内执行巡检、勘察、!校验:等飞行?任务;但是需定期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备案!。并在计划起》飞1小时前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
!。。
? 前款规定】的飞:行活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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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中继飞行;
!
》 (二?)运载危险》品或者投放》。。物品:。(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除外);
!。
(三)飞!越集会人群上空;】
! (四)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
—
— (五)实施分布!式操作或者集群【飞行
【
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飞行的无需取得特殊!通用航空飞行任【务批准文《件
:
第三十】二条 ?。 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 (一》)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书》。、证件并在》实施:飞行活动时随身携】带备查?;
】 (二)实【施飞行活《动前做好安全飞【行,准备检查无人驾【驶航空器状态并及】时更新电子围栏等信!息;
】 ,。 ?(三)实《时掌握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动—态实施需经》批准的飞行活动应当!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服从空中—交通管理飞行结【束后及时报告;【
】。 (四)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保持必要的安全间】隔,;
《。
(】五)操?。控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当保持—视距内?飞,行;
! (六)操控】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飞【行,的应当?遵守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关于限速—。、,通信、导航等—。方面:的规定;
—
:
《 (七)在—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飞《行的应?当,。开启灯?光系统?并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
《 (八)实施—超视距飞行的—应当掌握飞行空域内!其他航空《。器的飞?行动态采取》避,免相撞的措施;
!
《 ? ,(九)受到》酒精类?饮料、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影响时不得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
】 (》十)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飞行活》。动行为规范
!
第三十三条 !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应当遵《守下列避让规—则
》
: ? (一)避让有【人驾:驶航空器、无—动力:装,置的:航空器以及地面、】水上交通工具;【
,
,。
— (二)单—架,飞行避让集》群,飞行;?
》
(—三)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避让【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
(四】)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避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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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禁止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下!列行为
—
》 (一)违法拍】。摄军:事设施、《军工设施或者—其他涉密场所;
】
】 (二)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秩序或者公!共场所秩序;—
! (三)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 : ,(四)投放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宣传品或者其他物】品;
【
》(五)危《及,公共设施、单—位或者个人》财产安全;
!
: ? (六?)危:。及他人生命健康非法!采集信息或者—侵犯他?。人其他人身权益;
!
?。
(【七)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
!
《
?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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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由外》国人员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得在我国境内】实施测绘、电波【参数测试《等飞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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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 模型航空》。器应当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为航空》飞行:营地划定的空—域内:飞行但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