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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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 第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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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 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认证认可制度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 ? :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列,。入目录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第六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 国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
第七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及其人员、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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