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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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 (二)—在,国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十九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 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持有关文件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条 中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其投入运输》车辆的显著位置标明!中,。国国籍?识别标?志
【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在中国境内运输应当!标明:本,国国籍识别标志并】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线路不得从事起!止地都在中》国境内的道路运输】经营
—第五十一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入!口岸的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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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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