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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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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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 : (?二,。),在国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 第四《十九: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持有关!文件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条 中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其—投入运输车辆—。的显著位置标—明中国国籍》识别标志《
》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在—中国境内运输应【当,标明本国《国籍识别标志并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线路【不得从?事起止地都在中国境!内的:道路运?。输经营?
第五十一】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入口岸】的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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