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六?条 :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条件制定】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 第—。。三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  (二)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  :(四:)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站—(场)的《。。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向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场)》卫生、清洁;不【得随意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上下车《秩序: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行李:寄,存和托运等服务设施!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并采取措】施防:止携:。带危险品的》人员进站乘》车 ?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 ?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维修服务完成后应!当提:供维修费用明细【单 ?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 :    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返修 —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应当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