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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排水许可的》。;
【(二)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四!)泄:露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的技术或者商业秘!密,的,;
—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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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排水户》。。未,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排水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未按本办法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没有立即】暂停: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重点《排水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或者档《。案记录保存期—限少于5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排水户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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