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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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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排水许可的—;
(】二)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 ?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四)泄露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的技术或【者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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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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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排水:户未: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排水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未按本办法—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没有立】即暂停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重点:排水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或《者档:案记录?保存期?限少于?5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排—水户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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