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
第十三条 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
第十四》条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
, (》一)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二,)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有害气体—和烹饪油《烟;:
(【三):堵塞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
— (四)擅自拆卸】、移动、《穿凿和接入城镇排水!设施:;
? (》五)擅自向城镇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 (六)【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十》五,条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暂,停排放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水户的排放口设置!、连接管《网、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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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重点排水户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内部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的《连接管?、专用检测井运行】维护情况、发生异】常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进行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鼓励排水户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
,第十八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排水户分级分类】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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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入】现场:开展:检查:、监测?;,
,
: (二)—要求被监督检—查的排水户》出示排?水许可证;》
?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材料;
!
(四)】。。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 (?五)依法采取—禁止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等措施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
《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或者《委托排水《监测机构等技—术服务?。单位为排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受,。委托的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建】立排水监《。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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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专】。门机构可以开展排水!许可审?查、档案管》理、监督指导—排水户排《水行为等工作并【协助: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排水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
第二十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水户的基本信息【、排水许可内—。容等信息载入城市排!水信息系统涉及【排水:户的排水许可内容】、行政?处罚、不良信—用记录?等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排》水户的信用》情况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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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排—水许可
【 (一)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排!水许可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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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排】水许可?决定的;
】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排水?许可决定《的;
》 :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排!水许:。可决定的;
】 (五)依法】可以撤销排水—许可的其他情—。形
》 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水《。许可的注《销手续
【 (一)排—水,户依法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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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排水《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排《水,许,可证被吊销的—;
【(三)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且未延续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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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排水许《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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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向,社会:公开
》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专门机—构、排水《监测:机构的工作人员对知!悉的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费
【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排水】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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