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
【
?第三十三条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 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
第三?十四条 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分类管理!
】 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
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
】
:。 其《他建设工程应当【依据建筑所在区域】环境、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规?模和高度、建筑耐火!。等级、疏《散能:力、: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水平等因《素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等】两类
?
第三十六!条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办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消防:。验收:。。备案表;《
:
,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
?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
》本规:定第二十八条有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的》规定:适用于其他建设工】程
第】三十七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
【
第三十八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抽!查
《
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
第三十九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其他】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收到:检查:不合格整改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建设工】程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
—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