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标识!、,运输和贮存
!
?
7.1 】标识
—
《7.1.1 【基本原则
!
《。 产品标识》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
a)销】售的产?品,应提供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应真实《说明产品的使用【效果不应用来—弥补产品《。设计上的缺陷
!
b】)使用?说明应按单》件产品?或最小销售单位提供!。
《
: :。 c)《使,用,说明应使用规范的中!。文
】 ?d)如包《含其他语言》同一段落中相同叙】述内:容应不大于中文【。字体
!。 e)使—用说明?应,清晰易读《句型:简短结构简》单使用常《用词:语
! f)对使用【中,可,能造成伤害》的奶瓶应有》安全警示及警示说明!
,
:
,
《 g)《使用:说明中“危险”“警!示”“注《意”等安全警—示的字体应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五号黑体—字,
?
7.1—.2 ? 购:买信息
—
? 在产品上】。或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注如下购!买信息
】
: , a)产品名称】;
—
b)【产品型号;
】
》 c)执行—。标准编号;
—
》 《d)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号;
【
】e)产品《保存期限;
【
】f)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对进口?产品应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 g)附加信【息(对含有奶嘴和饮!用配件的产》品则应?给出产?品的适用人群—、奶嘴有关孔—径大小或《使用奶嘴的类型【等,信息)
《
》7.1.3 【产品材质标识
】。
,
:
? 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应按部件标识材!质可标识在》。。产品上或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或使用说明上
】
7.—1.4 》使用说明
—。
》 使用说明可标!注在产品上》或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或使用说【明物: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a【)产:。品的安全《使用信息
【
【b)不适用》的、有可能会导致产!品损坏?的常见加热方法
!
【 ,c)对?可重复使用的产品】应提供以下附加【信息
【
】。至少一种的清洁方】。法;
【
注!明“请在第一次使】用,前,清洁本产品”;
!
》 : , : 不适用的、可能】会导:致,产品损坏的》常,见清:。洁、储存和使—用方法
【
d)】对于带奶嘴的产【品应包含以下内容】
:
— 每次使用!前先检查、并向各】方,向,拉伸奶嘴一旦出【现破损或缺陷应立即!丢弃;
】
: , , 不》要将奶嘴置于阳【光直射?处、直接置于热源】处或长?期置于消毒剂中这】将导:致奶嘴?老化;
【。
,
《 为保证卫生!首次使用前在沸【水中消毒5m—in煮沸消》毒时水量应足—够避:免产:品因长时间接触到温!度较高?的锅底或锅沿而导致!变形;
【
: : : 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或消毒
《
:
?7.1.5》 ,。。 安全警《示
7.!1,.5.?1 安全警示应标!注在产品上或—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或使用》说明上安全》警示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
:7.1.5.—2 应包含以下类!似,警示内容
【
—。 ,“为了您孩子—的,安全与健康
!
警【告
】 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产品;
》
:
不应!将奶嘴作为安抚【奶,嘴使用;
》
《
长期吸吮!将会导?致龋病?;
! 喂食前应检【查食物的温》度”
【
7.1.5.【3 : 如适用《下列给出的情形应】包,含以下类似警告内容!
【 a)对—。于玻:璃奶瓶
《
《
】“玻璃易碎》”,
! b)对于钠钙玻】璃奶瓶
》
— 《 “本产品含有钠钙!玻璃:。材质的部件》”
?
【 “应特【别注意钠钙玻璃【奶瓶瓶身在消—毒及使用时急冷【急热温差不可超过】45℃否则容易发】生爆裂现象》”
?
c!)对于含有吸管的】产品
》
】 “吸管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
!
d】)对:于含有密封垫—片、保?护盖、导管、吸【管盘等部件的产【品
! “保【持所有?不使用的部》件放在?儿,。童可触及范围之【外使儿童《不能:接触以免被儿童入】口误吞或发》生其他危《险,。的意外不应将奶瓶及!奶瓶:任何部?件作为玩具》使用”
! 《e)对于含》有重:力球的产《品
! “保持】。重力球放在》儿,童可触及范围之外使!儿童不?能接:触以免被儿》童入口误吞或发生其!他危险的意外不应】将重力球作为玩具使!用”
?
,
》 f)对—于含有通《孔针的产品
—
《
— “保持通—孔针放?在儿:童可触及《范围之外使儿童不能!接触以免被儿童入】。口误:吞或发生其他危【险的意外不应将通】孔针作?为玩具?使用”
《
】 g)对于一—次性使用产》品,
》
— “一《次性使用产品”
】
—。 h《)对于?申,明奶瓶瓶身可—。压缩的产品
】
! “奶瓶《瓶身易被压缩当【奶,瓶瓶身被压缩—时奶瓶内流体食【品会从出奶》孔中喷射而》出”
—
》 i:)对于含有天然橡胶!的,产品
《
【 “本—产品含有《天然橡胶《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
7.!1.5.《4 对于可使用微!波预热食物的产品应!包含以下类似内容
!
】。 “当?使用微波加热时【应,格外小心经常搅动】食品:确保受热均匀喂食前!请检查食《物温度”
】
7?.1.6 》 标:识的形式
】。。。
》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或《其任意的组》合
—
, : a)压印、印】刷、粘贴在产品上】;
—
, b》)印刷在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
c【),悬挂在产品上的【标签、标牌;
【
:
【d)随产品》提供的使用说明【
7!。.2 运输—和贮存
》
?。
,
》 运输?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污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碰撞
!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热源!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共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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