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 : 技术要求
—
《
《
4.1 通【用要求
【
,
4.1.1 ! 部件
【
4.1.1.1! 外观《
》。
应清洁】、干净不应有异【物;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口、孔洞】、变形(《设计要求《的除外)《
4【.1.1.2 】边缘和尖端
!
,
:。 奶瓶及—。各部件不应有可能造!。成伤:害或:危险的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
》4.1.1》.,3 印刷图—案油墨附着力
】
》 重复使用产】品,或部件其标记的印刷!图案(包括文字【、容量刻《度)油墨附着力应符!合GB/T 9【2,86中1《级要求
!4.1.1.—4 容量刻度【和容量偏差
—
《
4.1.1.【4.1 》容量刻?度
》
奶【瓶应标识《容量刻度和标称容量!容量刻度应清晰可】见
】 : 奶瓶?上至:少应标识以毫—升“:mL”或“ml”为!单位的容量刻度【并应当在容量—刻度附近标识单位】“mL”或》“ml”一处或一处!以上最大可目测容】量刻度和单位构【成奶瓶的标称容量例!如30?0mL150m【。l等
! 注奶瓶允许】其他容量单》位,的容量刻度》同时标识
》
,
【 奶瓶的最小容【。量,刻度应小于或—等于60mL如果奶!瓶有一个《以上的容量》。刻度:容量刻度的间隔【应小于或《等,于60?mL
《
,
4.1.【1.:4.2 容量偏】差,
— 奶瓶—。容量偏差要》。求见表1
【
—
《。 : 奶瓶容量偏差【试验按5.2.【1.4.2规定的】方,法A或方法B进行但!当仲裁检《验时按方法B进行
!
》。4.1.1.5 】 ,小零件
《
】 所有可《拆卸:和可分离的部件、5!.2.2.7—测试后脱落的部【件按5.《2.1.5进—行测试时均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通孔针、重—力球不?适用本要《。求但应设安全警【示(见7《.,1.5)
】
4?.1.1.6 密!封垫片
《
【 密封垫》。片的直径应大—于或等于35mm
!
?。
:4,.1:。.1.7 针刺和!抗拉:扯性能
【
—奶嘴或?饮,。用部件按5.2.】1.7.1进行针刺!测试时不《应刺破若《刺破则该奶嘴或饮】。用部件应《再进行5.2—.1.7.2抗拉】扯性能测试按5【.2.1《.7.?2,测试时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断裂、分!。离
4】.,1.:2 系统性能【
《
4.《1.2.《1 奶瓶部—件配合
—
— 按5.《2.:2.1?测,。。试时奶瓶部件之【间应配合《完好
4!。.1:.2.2 耐【沸水性能
!
, : 按5.》2.2?.2测试时奶瓶的】部件不应出现可见】。的变形或《损坏
—
? 耐沸水—性能钠钙玻璃材【质,部件除外
】
4?.1.2《.3 耐》热冲击性能
!
按5】.,2.2?。.3测试《时奶瓶的部》件(玻璃材》质部件?除外)?不应出?现,可见的?开裂或破裂
】
玻】。璃,。奶瓶瓶体《的耐热冲击性能要】。求见4.2.—2.1
】
4.1.2—.4: 密封性能
【
!经5.2.2—.2、?5.2.2.3测试!后,的奶瓶按《5.2.2.4测试!时不应?。发生漏?水现象
》
— , 注奶嘴和饮用【。部件的出奶孔不【适用本要《求
《
4.1—.2.?5 ?透光性能《
】 正确安装—和使用奶瓶时容量刻!度应清晰可见奶【瓶内流体食物的液】面应清晰可》辨
》
?。 注《金,属奶瓶?不适用本要》求
4】.1:.2.6《 , 奶嘴或饮用部件
!
,
4.1.2!.6.1 测试】模板通过《要求
》
》 按5.2.2.!6.1测试时—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突出于测试】模板A?/模板B《的底部
】
若—奶嘴或饮用部件突出!于测试?模板A/模板—B的底部《则均应符合4.1】.2.6.2的【要求
?。
《
若奶瓶】的部:件,(不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突!出于:测试模板A/模【板B:的底部?则应符合4.—1.2.《6,.2.2《的要求
】
,4.1.2.—6.:2, 奶嘴或饮用【部件其他《要求
?
4.1.!。。2.6.2.—1 长度》
【 ?按使用说明要求【装,。配,奶嘴或饮《用,部,件并按5《.2.2.6.【2.1测试时奶嘴】或饮:。用部件?长度应小于或—。等于100mm
】
《
4.1《.2.6《.2.2 》 安全保《持力
【
按—5.2.2》.6.2.2—安全保持力测—。试时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断《裂、破裂《或从奶瓶《瓶身上分离》
:
4》.1:.2.6.2.【3 : 柔性测试
—
【 按5.2.2.!6.2?.3柔性测试时锁紧!环(没有锁紧—环,则奶瓶瓶身瓶口【)到奶嘴或饮用部件!弯曲:点的距离小于—4,。0m:m
4】.1.2.7 整!体跌落性能》
《
》 按5.2.2【。.7测?试时:奶瓶瓶身、奶—嘴(或饮用部件)和!锁紧环不应分离且】不应有可见开—裂和破裂玻璃材质奶!瓶,、陶瓷材质奶瓶不】适用本?要,求但应设安全警【示(:见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