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技术:要求:
:。
【
4.?1, 通用要求
【。
4.!1.1 部—件
—
4.1.1.1】 外观《
【 应清洁—、干:净,不应:有异物;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口、】孔洞、变《形(设计要求的除外!)
【4.:1,.1.2 边缘】和尖端
—
奶】瓶及各部件》不应有可能造成【伤,害或:危,险的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
《4.1.1》.3 印刷—图,案油墨附着》力
》
: : :重复:使,用产品或部件其标】记的印刷图案(【包括文字、容量刻度!)油墨?附着力应《符合G?B/T 9286】中1:级要:求
《
,
4?。.,1.1.《4 容量刻度和容!量偏差
》
4》.1.?。1.4.1》 容量刻度
】
【 奶瓶应标识容【。量刻度和《标称容量容量刻【度应清晰可见
】
?
》奶瓶上至少应标识以!毫升“mL”或“】ml”为单》位的容量刻》。度并应当在容量【刻度附近标识单【位“mL”或“【ml”一处或一【处以上最大可目【测容量刻度和单位】构成奶瓶的标称容】量,例如300mL1】50m?l等:
— 注奶瓶允许!其,他容量单位的—容量刻度同时—标识
—
奶瓶的!最,小容量刻度》。应小于或等于60m!L如:果奶:。瓶有一个以上—的容量刻度容量刻度!的间隔应小于或等】于60mL
【
4》.1.?1.4.2 【容量偏差
》
,
— , 奶瓶容量偏差要】求见表1
【
》
:
奶【瓶容量偏差试—验按5.2.1.】4.2规《定的方法A或方法】B进行但当仲裁检】验时按方法B进【行
【4.1.1.5【 小零件
】
? 所有可拆卸!和可分?离的部件、5.2.!2.7测试后脱落的!部件按5.2.1】.5进行《测试时均《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通孔针、重!力球不适用本要求但!应设安全《警示(?见7.1.5)
!
《。4.1.1.6 】 密封垫《片
》
密封】垫片的直径应大于】或等于3《5mm
!4.1.1.7【 针?刺,和抗拉扯性能
【
《
: 奶嘴或饮用】部,件,按5.2.1.7】.1:进行针?刺测试时《不应刺破若刺—破,则该奶嘴或饮用部】件应再进行5—.2.?。1.7?.2抗?拉扯性能测试按【5,.2.1《.7.2《测试时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断裂、分离
】
:
,。
4.1《.2 《系统性能《
,
》4.1.2.1【 奶瓶部件—。配合
《
:
按【5.2.2.1测】试时奶瓶部件—之,间应配合完好—。
《
4.1.2【.2 耐沸—水性能
】
《 按5.2.2.】。2测试时奶瓶—。的部:件不应出现可—见的变?形或损坏
!
》。耐沸水性能钠钙玻】璃材质部件除外
!
4.1【.2.3 耐【热冲击性能
!
按5.!2.2.《3测试时奶》瓶,的部件(玻璃材质部!件除外?)不应出现》可,见的开裂或》破裂
! 玻《璃奶瓶?瓶体的耐热冲击性】能要求见《4.:2,.2.1
—
?
4.1.》2.4 密—封性能
《
【 , 经5?.,2.2?。.2、5.2.2.!3测:试后的奶瓶按5.2!.2.4测试时不应!发生漏水现象
!
《 注奶嘴和【。。饮用:部件的出奶》孔不适用本要求
】
,
:
4.1.2.5! ,。 透光性能
【
:
》 正确安装》和使:用奶瓶时容量刻度应!清,晰可见奶瓶内—流,体,食物的液《面应:清晰可?辨,
! 注金属奶瓶—不适:用本要求
》
4.1】.2.6 》。 奶嘴或饮》用部件
!4,.1.?2.:6.1 测试模】板,通过要求《
《
《 按5《.2.2.6—。.1测试时》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突出于》测试模板A/模【板B:的底部
【
? 若奶嘴或【饮用部?件突:出于测试模板A/】模板B的底部则【。均应符合4》.1:.2.6.2的要求!
—。 若》。奶瓶:的部件?(不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突!。。出,于测试模板A/【模板B的底部则【。应符合4.》1.:2.6.2.—2,的要求
【
4.1.2【.6.2 奶【嘴或饮用部》件其他要求
】
4.1—.2.6.2.【1 长度
—
】 按使用说》明要求装配》奶嘴或饮用部件并】按5.2.》2.:6.2.1》测试时奶嘴或饮【用部件长《度,应小于或等于100!mm
?
《
4.1《.2.?6.2.2 安】全保:持力
—
,。
按—5.:2.:2.6.《2.2安《全保持?力测试时《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断裂【、破裂或《从奶瓶瓶《身上分离
【
4.》1.2.6.—2.3? , 柔性测《试
! , 按5.2.2.6!.2.3柔》性测试时《锁紧环?(没:有锁紧环则奶—瓶瓶身?瓶口)到《奶嘴或饮用部件弯曲!点的距?离,小于40m》m
【4.1.2.7 !整体跌落性能—
:
,
《 : 按5.2.2【.7测?试时奶瓶瓶身、奶】嘴(或饮用部件)和!锁紧环不《应分离且不》应有可见开裂和破】裂玻璃材质奶—瓶、陶瓷材质奶瓶不!适用本要求但—应设安全警》。示,(见: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