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  技术!要求 【。 4.【1  通用要求【 《 4.—1.1  部件 】。。 :。 4《.1.1.1 【 外观 —     应清!洁、干净不应有异物!;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口、—孔洞、变形(设【计要求的除》外,) 4】.,。1.1.2  【边缘和尖端 —  —   奶《瓶及:各部件不应有可能】造成伤?害或:危,险的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4.1?.1.3《  印刷图》案油墨附着力—。 —    重复使用产!品,或部件其标》记的印刷图案(【包括文字、容量刻】度)油墨附着力【应符合GB》/T 9286【中,1级要求 】。 4.1》.1.4  容【量刻度和容量偏差】 4.1!.1.4.1—  容量刻度 !     奶】。瓶应标?识容量刻度和标【称容:量容量刻度应清晰】可见 【   ?  奶瓶上至少应标!识以毫?升“:mL”或“m—l,”,。为单位的《容量刻度《并应当在容量刻度附!近标识单位“mL”!或“ml”》一处或一处以上最大!可目测容量刻度和】单位构成奶瓶的标】称容量例如300m!L150《ml等 —  《 ,  注奶瓶允—。许其他容《量单位的容量刻【度同时标识 — 《     奶—瓶的最小容量—刻度应小于或等【于60mL如果奶瓶!有一个以上的容【量刻:度容量刻度的间【隔应小于《或等于60mL 】 《 4.?1,.1.4.2  容!量偏差 【。。 :    奶瓶容量偏!差要求见表1 ! ,。  !  : 奶瓶容《量偏:差试验按5》.2.1《.4.2规定—的方法A或方—法B进行但当仲裁检!验时按方法B进行 ! 《 4.1.1.5 ! 小零件 — 《    《所有可拆卸和可【分离的部件》、5:.2.2.7测【试后脱落的部件按】5.2.《。1.5?进行测试时》均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通孔针、【重,力球不适用》本要求但应设安全】警示(见《7.1.5) 】 4》.1.1《.6  密封垫【片 ? :     —密,封垫片的直径应大】于,或等于35mm 】 4.1.!1.7 《 针刺和抗拉扯性】能, ? ?    奶》嘴或饮?用部件按5.—2.1.7.1【进行:针刺:测试时不应刺—破若刺破则该奶嘴或!饮用部件应再进行】5.2.1.7.】2抗拉扯性能测试按!5.2.1.7.】2测试时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断裂》、分离 》 《4.:1.2  系统【。性能 《 4.1.2!。.1  奶瓶部件】配合 【     按—5,.2.2.1测试时!奶瓶部件之间应【配合:完好 ? ? 4.1》.2:.,2  耐沸水性【能 —  :   按5.2.】2.2测试时奶瓶】的部件不《应出现可《见的变形或损坏【 ? ,     —耐沸水性能钠钙【玻璃材质部件除外】 4.1!.2:.3  耐热冲【击,性能 —    》 按5.2.2.】3测试时奶瓶的【部件(玻璃材质【部件除?外)不应出》现可见的开裂或破裂!  【   玻璃奶瓶瓶体!的,耐热冲击性能—要求见4《.2:.2.1 】 4.1.2.】4  密封性能 !    【 经5.2.2.2!、,5.2?.2.3测试后的奶!瓶按5.2》。.,2.4测试时—不应发生漏水—。现象 】  :  注奶嘴和饮用部!件的出奶《孔不适用《本要:求 【。4.1.《2.5 《。 透:光性能 —     正】。确安装和使》用奶瓶?。时容量刻度应清晰可!见奶瓶内流体食物】的液面应清晰可辨】    ! 注金属奶瓶不适用!本,要求 ? 》4.1.2.6【  奶嘴或饮—用部件 !4.1.2.6【.1  测》。试模板通过要—求 》 ,    《 按5.2.2.6!.1测试时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突出于测试》模板A/模板B【的底部 —  《   若奶》嘴或饮用部件突出于!测试模板A/模板B!的底部则均应符【合,4.1.2.6【.2的要求 【 ,     若奶!瓶的部?件(不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突出于测试!模板A/模》板,B,的底部则应符—合4.1.2.6】.2.2的要求 ! 4.—1,.2.6.2 【 奶嘴或饮》用部件其他要—求 — 4.1.2.6】.2.1  长【度 ?。  》   ?按使用说《明要求装配奶—。嘴,或饮用部件并按【5.2.2.6.2!.1测试时奶嘴或饮!用部件长《度应:小于或等于100】mm ? , , , 4.1》.2:.6.2.》2  ?安全保持力 —  —   按5.—2.2.6.2【。.2安?全保持力测试时【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断裂、破裂或从奶瓶!瓶身上?分离 《 4.1.】2.6?.2.?3,  柔性测试— 《     按【5.2.2.6【.2.3柔性测【试时锁紧环》(没有锁《紧环则奶瓶》。瓶身瓶口)》到,奶嘴或饮用部件弯曲!点的距离《小于40mm 】 4.1【.2.7  —整体跌落性能—  【   按《5.2?.2.7测试—时奶瓶瓶身、奶嘴】。(或:饮用部件《)和锁?紧环不应分离且【不,应有可见开裂和【破,裂玻璃材《质奶:。瓶、陶瓷材》质奶瓶不适用本要求!但应:。设安全?警示(见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