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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火灾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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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统?筹兼顾?、科:学合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制定本》。市消防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消防】专项规划应当包含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监:控网络、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战勤保?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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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推动智慧消防建【设建立消防大数据平!台为火灾《。预防、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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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应当共《享与消防安全相关监!管和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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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第三十?条 住房建设部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时!可以委托《有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
】 前款《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住》房建设部门应当【及时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同】级消:防救:援,机构和建设》工程:。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并与同级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可以按照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时的》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
—第三十二条 — 符合原建》造、改造时消—防技术?要求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适用》最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确有困难!的,可以调整《适用最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但》是不得低于原—建造、改造时适【用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 连片改造中—综合运用消防新技术!、新设备、加强性管!理,措施等保障消防安】。全的住房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单位组!织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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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对!于按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市住房建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邀请市《消防救援机构列【席
?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需!要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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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 , 专家评审》的程:。序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规定执行
】。。 专家评审【的,结果可以作》为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向住房建设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二)消》防设计文《。件
第三十五条】 , 建设?单位向住房建设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办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消防验?收申请表;
【 , (二)含有】消防查?验报告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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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第三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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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当场《。予,以许可并《自许可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 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就下列】消,。防安全?事项向社会作出承诺!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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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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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场所内的【装修装饰材料按【照消防技术标准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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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发生火灾时有专!门工作人员》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第三十八】条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应:当符合城市发展需要!需要配置《、增建、《改,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影响公共安【全需要搬迁》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城中村既》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制定相应的具体消!。防技术?规范
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城中村《、旧工?业区、老城》区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改造?公共: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城中村、旧工业】区、老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管理和维护
第四!十条: 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纳管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一条 —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 , 鼓励火灾高—危单:位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工作
第!四十二条 鼓励单!位投保火《灾相关?保险: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保险机构可》。以对投保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将火灾【相关保险费率和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联系浮动促》进投保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十三条 !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
—。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 消防—。。控制室内应当—放置:有关建筑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和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第四》十四条? 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并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通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采【用专项抽《查、监督检查—、执业?能力测?评、信用监管—等形式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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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产权人、使用】人管理或者使用的】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分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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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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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鼓励【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物防技防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 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公共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为其非消防用】电负荷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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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居民!在住宅户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消防】器材
第四—。十八:。条, 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外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在》下列地点停放、【放置或者充》电
(】一)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
— (二)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
— (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停放?、放:置、充电的》其他地点
【 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或者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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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就近规划建【设公共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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