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试验》方法
】
6.—1 暗室装置设备!要求
》
【 试验暗》室、装置及设备应】符合GB 4—。5,99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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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视表面要求
!
,
,
【 应确定昼间【行驶灯基《准轴线方向》上的视?表面边界
】
6》.3 《配,光测试及色》度测:试时的?电压要求
》
6】。.3.1 如未使!用电光?源控制?器则应采用》昼间行驶灯规定【。类别的无色或有色的!标准光源并提—供以下电压
!
a【)对:于灯:丝灯泡应在规定的】基准光通《量下的测量;
【
— b)对—于6.75V、13!.5V?或28.0V的L】ED光源;应校【正,光通:量校:。正系数应为目标光通!量与输?入电压?的平:均光通?量的比率
【
6.》3.2 对于使用!电光:源控制?器且作为昼间—行驶灯一部分—的系统供《给车灯输《入,端的电压应分别【为,6.75《V、13.5V【或,28.0V
—
6.【3.3 对于使用!电光源控《制器但不属于昼间行!驶灯构成元》件的系统《应在:其输入端输人制造商!公布的?电压试验室可向制】。造,商索取为《光源提供电压的【电光源控制器—输入昼间行驶—灯的电?压应在7.》。1.1b)的—技术说?明书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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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对于—不可更换光源(【灯丝灯泡《。和其他)《的昼:间行驶?灯其试验电压应按】照6.?3.2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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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配光测试前准备要求!
》
— 配光测试》。前应将光源以—测试时的《。电压点亮使其光【性能趋于稳定
】
—6.5 《 不:同,光源昼间行驶灯配】光测量?要求
】
6?.5.1 对于不!。可更换灯光源(灯】丝灯泡或其他)【。应用灯具内现—。有的光源
!
6.5.》2 ?对于可更换光源【。的昼间行驶灯当【使用灯丝灯泡和/】或LED《光源在?6.75V、—13.5V或—28.0《V电压下进》行,测量时应修正所产】生的发光强度值【。规定的基准光通量】或目标光通量与试】验电压(6.7【5V、13.—5V:或,28.0V》)下的光通》量平均值《之比是修《正系:数,。应,使用每个《实测光通量与其平均!值偏差不《。大,。于±:5%的灯丝灯—。泡和/或LED光】。源;或者可以在每一!个光源位《置,上依次使用标准光源!在规定?的,基,准光通?量或目标光通量下】进行测量并将每个】位,置上的测量结果相】加
?
6.5【.3 《对于所有不使用灯】丝灯:泡昼间行驶》灯经:过1min》和3:0m:in的点亮》后,它们的发《。。光强度都应满足【5.6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值的要求点亮1m】in时的各点的发光!强度通过点》亮1:min和点亮—30m?in时在H》V,上的:发,光强度的比值与【点亮:30:mi:n,。时各点?的发光强度测—量结:果计算得出
!。
6.6 】 不:同安装位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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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昼!间行驶灯安装在车上!有不止一《个位:。置或者?在一个区域内的【。多个不同位置—时配光?测量应在每个位置】或者在制造商指定】的基准轴《区域内的极限位【置进行重复》测量
—
《6.7 试验室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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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配光:性能的测量距离应保!证能应用光度学【。中的距?离平方反比定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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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从灯具基—准中心观察时光【接收器的张角—是介于10′~【1°之?间,
6.】7.:3 在图1中任】。何,一个方向上测—量时其角度偏差应】不大:于1:5′
】
6.8 耐热!性试验方法及—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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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 试验方法
】
? 昼》间行驶灯在环境【。温,度应为?23℃?±5:℃的条?件下:应经历20》min的《预热:。和1h的持续点【。灯的:试验
》
6.8—.2 试验电【压
》
6.《8.2.1 对于!可更换光源的—。。昼间行驶灯应—按以下要求
】
,
—a)如果为》规定最大最》。小功率的光源则【按达到最《大,。最小:功率中值的电压进行!试验;若《适用多个标称电压】则选择功率》最大的电压进—行试验;
!。
《。 b:。)如果只规定最大功!率的光源《电压应调节至最【大功率的90%;若!适,用多个?标称电压则选择功】率最大的电压—。。进,行试验
—
6《.,8.2.2 【对于不可更换光【源(灯丝灯泡和其他!)的昼?间行驶灯《其试验电压》应按照6.3—。.2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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