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试,验方:法,
《
6.1! 暗室装》。置设:备要求
《。
》
?。 试验暗室、】装置及设备》应,符合GB 》4599规》定
》
《6.2 视表【面要:求
! , 应确定昼间】行驶:灯基准轴线方向【上的:视表面边界
!
:
6.3 配】光测试及色度测试】时的电压《要求
—
?
6:.3.1 如未】使用电光源控—制器则应采用—昼间行驶灯规定类】别的无色或有色的标!准光源?并,提供以下电压—
,
?
? a)对于【灯丝灯泡《应在规定《的基准光通量下的测!量;
》
《 b)对于【6.75V、13.!5V或28.0V的!LED?。光源;应校正—光通量校正系—数应为目标光通量】与输入电压的平均】光通量?的比:率
:
6—.3.2 对于】使用电?光源控制《器且:作为昼?间行驶灯一部分的系!统供给车灯输入端的!电压应分别为6【.75V、》13.5《。V或:28.0V
!
6.3》.3 对于使用】。电光源控制器但【不属于昼间》行驶:灯构:成元件?的系统应在其输【入端输人制造—商公布的《电压试验室可向制】造商索取为光源提】供电压的电光源控制!器输入昼间行驶灯的!电压应在7.1.1!b,。)的技术说明书中注!明
《
6.》3.4 《 对于不可更换光源!(灯:丝灯:。。泡和其他)的—昼间行驶灯其试【验电:压应按照《6.3.2的要求】进,。行,
【
6.4 配光】。测试前准备要求【
! 配光测试前应!将光:源,以测试时的电压【。点亮使?其光性能趋》于稳定
!
6.5 不同!光源昼间行驶灯【配光测?量要求
《
,
6【.5.1《。 对于不可更换灯!光源(灯丝灯泡【或其他)应》用灯具内现》有的:光源
—
6.5.—2 对于》可,更换光源的》昼间行驶灯当使【用灯丝灯泡和/【或LED光源在6】.,7,5,V、1?3.5V或28.0!V电压下进》行测:量时:应修:正所:产生的发光强度值】规定的基准》。光通量或目标—光通量与试验电压(!6.75V、13】。.5V或28.【0V)?下的光通量平—。均值之比是修正系】。数应使用《每个:实测光通量与—其平:均值偏差不》大于±5%的—灯丝灯泡和》/或LED》光源;或者》可以在每一个光【。源位置上依次使【用标准光源》在规:定,的,基,准,光通量或目标光【通量下进行测—量并将每个》位置上的测量结【果相加
!6,.5.3 对于所!有不使用灯丝—灯泡昼间行驶—。灯经过1min和】30mi《。n的点亮后它们的】发光强?度,都应满足5.—。6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值的要求点—亮1min时—的各点的发光强【度通:过点亮1min【。和点亮30min时!在HV上《的发光强度》的比值与点亮30m!in时各点的—发,光强度测量》结果:计算:得出
》
6.【6 : 不同安装》位置:的要求
!
当昼间!行驶灯安《装在车上有不—止,一个位置或者在【一个:区域内的《多个不同《位置时配光》。测量应在每个位置】或者在制造商指定】的基准轴《区,。域内的极限位置【进行重复《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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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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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试》验室其他要》求,
》
6.7.1】 配光性能的测】量距离应保证能应】。用光度学中的距【离平方反比定—律
:。。。
6.【7.2 《 从灯具基准中心观!察时光接收器的张角!是介于10′~1°!之间
【
6.?。7,.,3 在图1中【任何:一个方向上测量时其!角度偏?差应:不大于15′—
】6.8? 耐热《性试验方法及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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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试验方法】
【 ,。 昼间行驶灯【在环境温度应—为23℃《±5℃的条件下【应经历20mi【n的预?热和:1h的?持续点灯的》试验
?
,
,
6《.8.2 试验电!压
《
?6.8.2.1 !对于可更换光源的】昼间行驶灯应—按以下要求
】
《 a)如果为】规,定最大最小功率的】光源则按达到最大】最小功率中》值,的电压进行试验;】。若,适,用多:个标称电压则选择】功率最大的电压【进行试验;》
?
— b)如《果只规定最大功率的!光源电压应调节至最!大功率的90%【;若适用多个标称电!压则选择功率—最大的?电压进行试验
【
,。
6.8.2!.2 对于—不可更?换光源(《灯丝灯泡和其他)的!昼,间行:驶灯其试验》电压应按照6.3.!2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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