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5  要求 【 ,。 》。 5.》1  ?一般:要求 《 —5.:1.1?  昼间行驶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 ? 5.1.】2  昼《间行驶灯《作,为混合灯具时可通】过电光?源,控制器调节发光强度!来实现 》 5.】2  ?光源模块 【 5.【2.1  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只能装在!正确的位置上除5】.3.1以》外的光源模块—。应只能使《用,工具:才可以拆除 — , 5.2【.2  《若昼间行驶灯有一】个以上?。的光源模块则特【性不同的光源模块应!不能互换 》 , 5.2.】3  光源模块应能!防止误操作 【 5.—2.4?  :光,源模:块即使?在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应与任何可【更换的认证光源互换! 》。 ?5.3  可更换】光源 《 , 5.【3.1  》昼间行驶《灯应:使用符合G》B/T 157【66:.1、?ECE? R37或》ECE R128】规定的光源 ! 5.3.2 】 光源应只能安装】到正确位置上而【不会被装错 — 5】.4  视表面面积! : , , 《    基准轴线】方向:的视表面面积应不】小于2?5cm2且不大于】20:0c:m2 ? 《 5《.5  色》度 》 :。     昼【间行驶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 4785规定 ! 5.6!  配光性能— ? ?。 5.6.1  !昼,间行驶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400?。cd ? 5—.,6.2? , 每个昼间行驶灯所!。发,出的各个测量方向的!。光投射到《图1配光《屏幕:上的点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图1上所示各点百分!比值:与400cd—的乘:积 【 , 《 ,5.6.3  在】昼间行驶灯》可见的?任何方向上发光强】。度应不?大,。于1200cd【;,昼间行驶灯》的配光的角度范围】在垂直?方向为水平》面上:1,。0°到?水平面以下5°水】平方向为向外和向内!20°的区域—(见图2)该区域内!不小于1.0cd】 【 ? 5.6》.4  多光源昼间!。行驶灯应符合以【下要求 《 》    a)当昼】间行驶灯包含多个】光源时应《满足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要求 】。。     b】)当有一个以上光】源组成的昼间行驶灯!当其中任一光—源因:故障不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配光性能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发光《强度8?0%或者;》 》        如!果技术说明书—写明安装指》示信号则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可?降为5?0% —     c【。)对于串联的一组】光源:如因其中《任一:。光源:失效而导致全部光源!无,法点亮则应认为【是单:光源 》。 5—.,7  耐《。热性:能 :。 《 ?5.7.1  昼间!行驶灯?在,耐热性?试验后并《且在环境温》度下达?到稳定时昼间行【驶灯上不应看—到有:扭曲、变形》。、裂痕或者颜—色变化等《现象: 》 5:.,7.:2  ?如果有?必要应对配光性能】进行复测测量—。结果至少《达到它在耐热试验】前所测?。。。的,结果的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