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要】求 》 5【.1  《一般要?求 : 【5,.1.1  —昼间行驶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 ? 5》.1.2  昼间】行驶灯?。作为混合灯具—时可:通过电光源控制器】调节发光强度—来,实现 ? 《 5.2—  光源《模块 】 , 5.2.1  】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只能装!在正确的位置上【除5.3.1以【外的光源模块应只】能使用工具才—可以拆除 !。。。。 ,5.2.2  【若昼间行驶灯有【一个以上的光源模】块则特性《不同的?光源模块应不能互换! 5.2!.3  光源模块应!能防止误操作 【 《 5:.2:.4  光源模块即!使在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应与任何可】更换的?认证光源互》换 :。 ?。 5》.3  可更换【光源 】 5.《3.1 《 昼间行驶灯应使】用符合GB/T 】15:。766.1》、E:CE R37—或ECE R128!规定的?光源 》。 : 5.3.》2  光源应只能】安,装,到正确位置上而不】会被装错 【 《 5.4  视表】。面面积 》 ,   【  基准轴》线方向的视表面面】积应不小于25cm!2且不大于200】cm2 — :。 5.》5  色度 ! 《 , ,  昼间《行驶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 4785规定【 : : : 5.6  【配光:性,能 !5.6.1  【昼间行驶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40《0c:d — 5.6《.2  每》个昼间行驶灯所【发出:的各个测量方向的】光投:射,到图1配《光屏幕上的》点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图1上所示各—点百分比《。值与40《0cd的乘》积, 】 5.6.3!  在昼间》行驶:灯,可见的任何方向【上发光强度应—不大于1200【cd;昼《间,行,驶灯:。的配光的角度范围】在垂直方《向为水平面上10°!到水平面以下5°水!平方向为向外和向】内20°的区域【(见图2《)该区域内不—小于1.0》cd 【 【5.6.4  多】光源昼间行驶—灯应符合《。以下:要求 ?    】 a)当昼间行驶灯!。包含:多个光源《时应满足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要求: —    b》),当有一个《以上光源组成—的昼间?行驶灯?。当其中任一光源因故!障不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     —   配《光性:能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发光强》度8:0,%或者; 】  ?    《  :如果技术说》明书写明《安,装指:示,信,号则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可降为—。50% — :  :  : ,c)对于串联的一组!光源如?因其中?任一光源失效而【导致全部光源无【法点亮则应》认为是单《光源 — 5.7 】 耐热性能 — ? 5.7.1!  昼间行驶—灯在:耐热性试验后—并,且在环境温度下达】到稳:定时:昼间行驶灯》上不应看到有扭曲、!变形、裂痕》或,者颜:色变化等现象 】 , 5.》7.2  如果有必!要应对配光性—能进行复测测量结】。果至少达《到它在耐热试验前所!测的结?果的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