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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配】光性能
》
5.2!.1 装》置配光的角》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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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 水平方向】
】 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水平?方向的?角度:范围如下列》图示
】 《a)前位灯、后位】灯为向外80—°向内45°如【图1a)所示;【若装置基准轴—线离地高度小于75!。0mm则基准—轴线所在水平面以下!。向内的角《度,可减至2《0,°如图1《b):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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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示廓《灯为向外80°【。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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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S1?类和:S2类制动灯为【向,外和向内45°如】图3a)所示—;若装置基》准轴线离地高度【小于750》mm则基准轴线所】在水平?面以下向内》的角:度,可减至20°—如,图,3,b)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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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3类和S4—类制动?灯为向外和向内均1!0°如图4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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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2 垂直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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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装置:均为水平面》上,下1:5°除非《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
【 a)对于安装时】基准轴线相对于地】面的安装高》度低于750mm的!。装,置为水平面》上15°《和下5°;》
《
b)对!于安装时《基,准,轴线相对于地面的】安装高度高于210!0mm的选装装【置为:水平面?上5:°和下?15°;
】
—。c)对?于S3?类和S4类》制动灯为水平面上1!0°和下5°
】
5.2.2! 装?置基准轴线方向上】的发光强度》
?
【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在!基准轴?线方:向上的发光强度应】。符合表1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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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装置配?光角度范围内的【发,。光,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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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1 — 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的光度分布》要求见图5》。。和图6图中度数是】与H-H线所成的】水平角?和与V?-V线所成》的垂直角格栅线交】叉处的数字为百分数!。它表示?该方向?发光强度最小限值】与,基准轴线方向发光】强度最小限值的比值!图中的?H,V对应的是基—准轴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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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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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2 在图5【和图:6所示的范围内各】种装:置发出的光应—均匀即在格栅线【围成的?范围内任《一方向?测得的发《光,强度不应小》于该:。方向周围诸方向中最!小的发光强度值
】
5.2.!3.:3 在任一可见方!向上的发光强度【。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最大值
【
?
5.?2.3.4 对】于,与制动?灯混合的后位灯和】/或:示廓灯H《-H向下5°的平面!及其以下允》许,发光强度为6—0cd
》
:
5?。.2.3.5 】在5.2.》1角度范围内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0.》05c?d
5.!2.3.6 在】5.2.1角—度范围内S1类、】S3类制动灯—发,光强:度应不小于》0.3?cd;?S2类、《S4类?。最高发光强》度级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0.3cd》最低发光强度级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0.07cd!
》
5.2.3—.7: 对于与》制动灯?。混合的?后,位灯:和,/或示灯两》。灯同时点亮和单独】点亮后?位灯或示灯在H-】H,上下5°和V-V】左右10°所围成的!范围内测《。量的发光强度之比应!。至少为51如—果上述混合》灯具中的一》个,或两个装置包含【不止一?个光源且定义为单】灯则测量结》果应将所有光源考】虑在内?
5.2!.4 两个灯或多!个灯:的组合
!5.2.4》。.1 发光强度】总,值不:超,。过单:灯的最大发光强【度值;
!5.2.4.—2 两个》相,同,功能的“D”—灯的组合视为单灯】
5.】2.4?。.3 对》。于部分安装于固【。定,部件部?分安装于可移动部件!上的互?存灯系统
【
? ,。 a)全部系统!。应满足单灯的要求;!
》
b)【。对于:后位灯整个互存灯】系统在可移动部【件的所有正常使用位!置也应?满足装置单灯的【要求但内侧》的配光性《能,测试:值可不必满足—5.2.3.5的】要求
5!.2.5 》 包含不止一—个光源的单灯
!
5.2.【5.1 若所有】光源中任一光源失】。效时全部光源熄【灭应视为一个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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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2 当一个光源!失效时仍应满—足图5或图6中相应!最小发光强度值【的要求但是》对,于设计为仅适—用两个光源的装置如!果在技术说明书中】指出装用该》装置的车辆》上有:工作指示器在—其中任何一个—光源失效的时候均能!够显示则允》许装置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限值放宽为原【限值的50%
!
?5.2.6 — 对于具《有可变光强的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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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6—.1 装置的【最高发?光强度?级应符合相》应装置可变光强的配!光要求最低发—光强度级《应,符合相应装置—稳定光强的配—光要求;
》
,。
5.2.6!.,2 应分别测量最!。高和最低发光—。强,度级的启动时间即基!准轴线的发》。光强度从电源—接通到按6》。.2.?5所测得基》。准轴线发《光强度的90%所】需时:间最低发光强度级测!得的时间应不大于最!高,发光强度《级测:得的时间
!
5:。.2:.6.3 可变】光强控制器故障的】情况下装置应符合稳!定光强的配光—要求
》
5.2.【。7 : 对于装用红—外辐射?发射器?的前:位灯
! 如果前位【灯,含有:一个或多个红外【辐射发生器则该前位!灯的配光性能和色度!性能:应在红外辐射发生器!。工,作和不工作的时候】均能满?足,。要求
【
5.2.8— 对于安装时【基,准轴线?。低于750mm和高!。于2100m—。。m的装置
!
5.?2.8?.1: 对?于,安装时基《准轴线低于750m!m的装置H-H向下!5°:以下的测试点和区域!不需:要进行测《量;
5!.2.?8.2 对于【安装时?基准轴线高于2【100mm的装【。置H:-H向上《5°以上的测—试点:和区域不需要—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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