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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配光性能 ! ? :5,。.2.1《  装置《配光的角《度,范围 】5,.2.1.1—  水平方向 !   》  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水平方向!的角度范围如下【。列图示 !    a》)前位灯《。、后位?灯,为向:外80°向》内45°如图1【a)所示;若—装置基准《轴线离地高》度小于7《50mm则基准轴线!所在水平面以下向内!的角度可减至2【0°如图1b)所示!; ! 《    b)示廓】灯,为向外80°如【图2所示;》 《 ? 》    c》)S1类和S—2类制动灯为向外和!向内45°如—图3:。a)所?示;若装置基准轴】线离地?高度:小于75《0mm?则基准轴线所在水平!。面以下向内的角【度可减至20°如】图3b)所示—; 【 —   ? d)S3类和【S4类制动灯—为向外和向内均10!°如图4所示 】 》 5.【2.1.《2  垂直方向 】    】 所:有装置均为水平面上!。下15°除非—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     —a)对于安》装,时基准轴《线相对于《地,面的安装高》度低于75》0mm的装置—为水:平面上15》。°和下5《°,; ?。     】b)对于安装时【。基准轴线相对于地】面的安装高度高于2!100mm的—选,。装装置为《水平面上5》°和下15》。°,; : 《     c)【对于:S3类和《。S4类?制动灯为《水平面?上1:0,°,。和下:5° 》 5.2.2 ! 装置基准轴线【。方向上的发光强【度 》 , ,  :  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在基准—。轴线方向《。上的发光强度应符合!表1规定 】 》 5.》2.3?  装置《配光角度范围内的】发光强度 】 5.2.3【.1  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的光度分》布要求见图》5和图6图》中度数是与H-H】线所成的水平—角和与V-V线所】成的垂?直角格栅线》交,叉处的数字为百【分数它表示》该方向发光强度最】小限值与基》。。准,。轴线方?向发光强度最小【。限值的比值图中的】HV对应《的是基?准轴线?方向 — — — 5.2.3.】2  在图5—。和图6所示的范围内!。各种装置发出—的光应均匀》即在格栅线》围成的范围内—任一方向测得的【发光强度不应小于】该方:向周围诸方向中最】小的发光强度值【 5.】2.3.3  在任!一可:见方向?上的发光强度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最!大值 ? 《 5.2.3.【4  对于与制动】灯混合的《后位:。灯,和,/,或,示廓:。灯,H-H向《下5°的平面及其以!下,允许发光强度为【60cd《 ,。 《 5.2《.3.?5 : ,在5.2.1角度范!围内: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0.0!5cd — ?5.2.《3.6  在5.2!.1:角度范围内》S1类、S3类制】动灯发光强度—应不小?于0.?3cd;《S2类、S4—类最高发光》强,度级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0.3cd最!低发光强度级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0.07c】d 》 5.2.3.7!  对于与制动灯】混合的后位灯和/或!示灯两?灯同时点亮》和单独?点亮:后位灯或示灯在【H,-H上下5°—。。和V-?V左右?10°所围成的范】。围内测量的发光强度!之比应至少为51】如果:上述混合灯具—中的一个《或两个装置包—。含不止一个光源且定!义为单灯则测量【结果应将所有—光源考虑在内 ! ?5.2.4  两个!。灯或多个灯的—组合 — , 5.?2.4.1 — 发光强《度总值不《超过单灯的最—大发光强度值—;, 》 5.2.4.2 ! 两:个相同功能的“【D”灯的《组合视为单》灯 : 5.2】.4.3  对【于,。部分安装于固定部件!部分:安,。装于可?移动部件上的互【。存灯系统 —     】a)全部《系统应满足单灯的要!求; 【 ,。   ? b)对于后位灯】整个互存灯系统在可!移动部件的所—有正常?使用位置也应—满足装?置单:。。灯的要求但》内侧的?配光性?能测试值可》不,必满足5《。.2.3.》5的要求 【。 5.2.【5  包《。含不:止一个?光源的单灯 【 《。5.2.5.1【  若所有光源【中任一光源失—效,时,全部光源熄灭—。应视为一个光源【; : , 《5.2.5》.2  当一—个光源失效时—仍,。应满足图5》或图6中相应最小发!光强度?值的要求《但是对于《设计为仅《适用两?个光源?的装置如果在技术说!。明书:中指出装用该装置的!车辆上有工作指示】器在其中任何一【个光源?失效的时候均—能够:显示则?允许装置《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限值放宽为原限【值的50%》 《 , 5.2.6  对!于,具有:可变光?。强的:装置 5!.2.6.1 【 装置?的最高?发光强度级应符合相!应装置可变》光强的?配光要?求最:低,。发光强度《。级应符合相应装置】稳定光强的》配光要求; 【 5.2【.6.?2  ?应分:别测量最高和最低】发光强度级的启【动,时间即基准轴线【的发光强度从—电源接通到按6.2!。.5所?测得基?准轴:线发光强度的9【0%所需时间最【低,发光强度级测得【的时间应不大于最高!发光强度级测得的时!间 5.!2.6?.3:  可变光强控【制,器故障的情况下装置!应,符合:稳,定光强?的配光要《求 》 5.2》.,7  ?对于装用红外辐射】。发射器的前位灯 】 《  :   如果前—位灯含有一个—或多个红外辐—射发生器则该前位灯!的配光性能》和色度性能应在红外!辐射发生器工作和不!。工作的时《候均能?满足:要求 ? 5.2.!8  对于安—装时基准轴线低【于75?。0mm和高》于,2100mm的装】置 — 5.2.8.1】  对于安》装时基?准轴线低于》750m《m的装置H-H向】下,5°以下的测试点和!区域不需要进行测】量; — 5?.2:.8.2  对【于安装?时基准?轴线高于21—00m?m的:装,。置,H-H向上5°以】上的测试点和区【。域,不需要进行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