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 对挂车的要求
D.3.1 供电
D.3.1.1 挂车的设计应明确挂车转向系统正常工作时所需最大电流。
D.3.1.2 额定工作电压应与牵引车相匹配。
D.3.1.3 从牵引车辆获得的电能仅用于:
——挂车转向系统。
——同时用于对挂车转向系统和辅助系统供电,但转向系统具有优先权。
D.3.2 电气系统防护
挂车转向系统和使用挂车供电系统的辅助系统均应具备防过载功能。
D.3.3 接线和连接器
D.3.3.1 用于向挂车转向系统提供电能的电缆,应具备与挂车上转向系统所需电流要求相适应的导线截面积。
D.3.3.2 挂车用于连接到牵引车的连接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引脚应具有与最大连续电流相适应的载流能力;
——连接器的环境防护功能应满足附录B的B.2中文档所提出的要求;
——连接器不得与当前在牵引车上使用的现有电连接器(即GB/T 20716.1,GB/T 20718等)互换。
D.3.4 标识
装有用于向挂车转向系统提供电能的连接器的挂车,应标注以下信息:
——挂车应标注D.3.1中所定义的挂车转向系统的最大使用电流要求;
——挂车转向系统的功能,包括当连接器连接和断开时对挂车机动性的影响。
标记应为不可擦除的形式,并应确保在D.3.3.2中所述的电气连接器连接后标识可见。
D.3.5 故障警告
驾驶员应能被直观地警示转向系统的电气控制传输故障。
D.3.6 转向系统故障模拟验证
D.3.6.1 挂车转向系统应符合本标准中相关性能、功能要求。
D.3.6.2 故障模式一般在下列两种条件下验证:
a)稳态条件
如果挂车联接到不具有向挂车转向系统供电的牵引车,或者挂车转向系统的电力供应中断,或者电控线路传输发生故障,挂车转向控制系统应满足4.2中完好系统的所有相关要求。
b)瞬态条件
在转向系统有电控线路传输故障时,应对车辆瞬态性能进行评估,以确保在故障后的过渡期间保持车辆的稳定性,并用以下方式进行评估:
——适用于5.3.1规定的试验规范和要求1)。
——适用于5.3.3规定的试验规范及要求1)。
1)需提供瞬态试验的试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