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3? , 对挂车的要求
】
《。
D.3.【1 供电
【
?
D.3】.1.1 挂【车的:设计应明确挂车【转向系统正常工【作时所需最大电流
!
!D,.3.1.2 】额定工作电》。压应与?。牵引车相匹配—
》
? D?.3:.1.3《 从牵《引,车辆获得的电能仅用!于
》
: ? ?挂车:转向系统
】
】同时用于对挂—车转向系统和辅【助系:统供电但转向—系统具?有优:先权
?
》D.3.2》 , 电气系统》防护:
】。 挂车转向—系,。。统和使用挂车供【电系统的辅》助系统均应》具,备防过载功能
】
:
:D.:3.3 接线和】连接:器
! D.《3.3.《1 用于向—。挂车转?向,系统提供电能的电】缆应具备与挂车上】转向系统所需电【流要求相适应—的导线?截面:积
【 D.3.】3,.2 挂车用于连!接到:牵引车?的连接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引脚应具有》与最大?连续:电流相适应》的载流能力;
!。
? , ?。 连接器的—。环境防护功能应【满足附录B的B.2!中,文档所提《出的要求;
】
【 连?接器:不得与?当前在?牵引:车上使用的现有电】连接器?(即GB/T— 20?。716.1GB/】T 20718等)!互换
?
D.3】.,4,。 标识
【。
— 装有用于向挂车转!向系统提供电能【的连接器《的挂车应标》。注,以,下信息
【
《。。 挂车应标注D】。.,3.1中所定义【。的挂车转向系统的最!大,。使用电流《要求:;
:
【 :挂车转?向系统的《功能包括当连接【器连接和断开时【对挂车机动性的影】响
》
标记】应为不可《擦除的形《式并:应确保在D.3【.3.2中》所述的电气连接器】连接后标识可见
】
?
,
D.3.5 【 故障警告》
:
:。。
驾驶员!应,能,。被直:观地警示转向系统的!电气控制传输故【障
—
D.3《.6 转向系【。统故:障,模拟验证
—
《 ? D.3.6.1】 挂车转向系统】应,符合本标准》中相关?性能、功能要求【
?
,
:。 D.3.】6.2 故障模式!一般在下列两—种条件下验证—
! a《),稳态:条件
《
》 如—果挂车联接到不具】有向挂?车转向系统供电的牵!引车或者挂车转【向系统的电力供应】中断或者电控线路】。传输发生故》障挂车转向》控制系统应满—足4.2中完好【系统的所有相—关要求?
— 《 , b)瞬《态条件
—
,
【 在转向系统有电控!线路传输故障时应】对,。车辆瞬态性能进【行评估以确保在故障!后的过渡期间保【持车辆的稳定性【并用以下方式—。进行评估
!
, 适用于!5.3.1规定【。的试验规《范和:要求1)
】
》 适用于5.3!.3规?定的试验规范—及要求1)
—
?。
: : 1)需!提供瞬态试》验的试?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