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 对牵引车的要求
D.2.1 供电
D.2.1.1 牵引车在正常行驶时,应具备向挂车提供如D.2.3.2中所定义的供电电流的能力。
D.2.1.2 驾驶员操作手册应说明可用于向挂车转向系统提供的电能的信息且当挂车上标注其所需电流超过牵引车可供电流时,不得连接电气接口。
D.2.1.3 符合D.2.3中定义的连接器所提供的电能应用于挂车转向系统的供电。但任何时候D.3.1.3中的规定均适用。
D.2.2 电气系统防护
在向挂车转向系统供电时,牵引车电气系统应能防止牵引车过载或短路。
D.2.3 接线及连接器
D.2.3.1 用于提供挂车电能的电缆应具有与满足D.2.3.2中所定义的最大连续电流相适应的导体横截面积。
D.2.3.2 牵引车用于连接到挂车的连接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引脚应具有与最大连续电流相适应的载流能力。
——连接器的电安全和环境防护性能应满足GB/T 5053.3的要求。
——连接器不得与当前在牵引车上使用的现有电连接器(即GB/T 20716.1,GB/T 20718等)互换。
D.2.4 标识
D.2.4.1 牵引车上应标注D.2.3.2中所述挂车最大许用电流。
D.2.4.2 标识应在连接时易见并能永久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