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浸没评价《
D!.0.1 浸没】评价按初判》、复判两阶段进行】
D.】0.2 根据【地质:测绘:结果、拟建水库【水位:。情况:或渠道水位》。情况进?行浸没可能性—初判:
,
— 初判认—定的不可能浸—没地:段不再进行工作初】判认定?的可:能浸没?地段:应通过勘《探、试验、》观测:和计算确定》浸没范?围和浸没程度
】
D》。.0.3 初【。判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地段:可判定为不》可能浸没地段
【
— 1 库【岸或渠道《由相对不透水—岩土层?。组成:的地段?
】 , 2 ? 与水库无直接【水力联系的地—。段被:相对不透水层—阻隔且该《相对不透《水层顶部高程高【于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被有经常水—流的溪沟阻隔—且溪沟?。。水位高于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
】 3 渠】道周围地下水位高于!渠道设?计,水位的地段》
,
》D.0.4 【初判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地段可判!定为不可《能次:生盐渍化地段
!
— ,1 处于》湿润性气候区降【水量大?径流条件好
—
】 2 地下—水矿化度较低
【
,
《 3 表】层黏:性土较薄下部含水层!。。透水性较强》排泄条?件较好?
【 4《 排水设施完善
!
,
D.0.5! 判别时应—确,定该地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当预测的蓄水后】地下水埋深值小【于临界值《时该:地区应判《定为浸没区》。地下水壅高》计算(解析法)公】式可在?表D.0.5—中选择
!
—
:
,
【
】D.:0.6? :初判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可按式(D.—0,.6)确定》
《
Hcr=H【k+△H ! (D》。.0:.6)
】
: 式中Hc【。r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m);
【
! H》k,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m?。);:
【 《。 《 △H安全超高【值(m)对》。农,业区该值即》根系层的厚度;对】城,镇和居民区该值取】。决于:建筑物荷载》、基础?形式:、砌置深《。度
《
D《.,。0.7 复判【时农作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1 【 对可能《次生:盐渍化地区应根据地!下水矿化度》和表部土《层性质确定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
】。 2 对》不可能次生盐—渍化地区应根—据现有农作物种类确!定适于农作物生长】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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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确定上述两】种地下水埋深—临界值?时应对?当地农业管理—部,门、:。农业科研部》门和农民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需要《开挖试坑《验证
】D.:0.8 复时建筑!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 :1 居住环境标】准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等于表—土层: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
—。 2 建【筑物安全标准当勘探!、试验成果表明【现有建筑《物地基持力层在饱】和状态下《强度显?著下:降,。导致承?。载,。力不足或沉陷值显】。著增大超出》建,筑物的允许值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等于该类建》筑物的?基础砌置深度加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
— 3 《 上:述两种情况》。确定建筑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要根》据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地基持力层情况【、冻结层深度—以及当地现有—建筑物的类型—、层数、基础形【式,和深度等确定根【据需要进行开挖验】证,。。地,基持:。力层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黄土、淤《泥、软土、膨胀土等!地层持力《层在含水《率改变?下,的变形增《大率及强度降—。低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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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 当!复判的浸没》区面积较大时—宜按浸没《影响程度划》分为:严重和?轻微两种浸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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