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 浸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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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0.1 浸没评!价按初判、复判【两阶段进行》
D【。.0.?2 根据地—质测绘结果、拟建】水库水位情况或【渠道水位情况进行浸!没可能性初判—。
》
初判【。认定的不可》能浸没地段不—再进行工《作初判认定的可能】浸没地?段应通?过勘:探、试验、观测和计!算确定浸没范围【。和浸没程度》
?
D.0.【3 初判》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地段可判定为】不可能浸没地段【
【。 1 库岸】或渠道由相对不透水!岩土:层组成的地段
!
:
《。。 2 《。与水库无直接水【。力,联系的?地,段被相对不透水层】阻隔且该相对不透】水层顶部高》程高于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被有经常水流的溪】沟阻隔且溪沟水【位高于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
】
—3 渠《。道周围地下水位高于!渠道设?计水位的地段
!。
D.0.4 ! 初判?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地段可!判,定为不?可能次生盐渍—化,地段
《
?
: 1 处于】湿润性气候区降水】量大径流条件好
!。
《。 2》 地下水矿化【度较低
! ? ,3 表层黏性土】较薄:下,部,含水层?透水:性较强排泄条件【较好
?
,
【 4 排》。水设施完善
】
D.0—.5 判别—时应确?。定该地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当预测的》蓄水后地下水埋深】值小于临界值时该地!区应判定为浸没区地!下水壅高计算—。。(解析?法)公式可在—表D.0.5中选择!
【
【
》
:
】
D.0.6 初!。判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可》按式:(D.0.6)确】定,
?
Hcr=【Hk+△H — 》 :(D.0.6)【
! 式中Hcr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m—);:
,
《
》 H【k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m,);
》
:。
, 《 》。 △H安《全超高值(m)【。对,农业区?。该值即根系层—的,厚度;对城镇和【居民区?该值取?决于建?筑物荷载、基础【形式、砌《置深:度
D】.0.7 复判】时,农作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1 对可能—次生盐渍化地—区应根?据地下水《矿化度和表部—土层性质确》定,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 2 对不】。可能次生盐渍—化地区应根据—。现有农作物种—类,确定适?于农作物生长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
?
《 , 3 在确定上述!两种地下水埋深临界!值时应对当地农业管!理,部门、农业科研部】门和农民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需要开挖试坑验证!
—D.0.8 复时!建筑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1 居住环境!标,准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等于表土层】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
【 2? 建筑物安—全标:准当勘探、试验【成果表?明,现有建筑物地基持力!层,在饱和?。状态下?强度显著下降导致承!载力:不足或沉陷》值显著?。。增大超出建筑—物的允许《值,。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等于该类建筑!。物,的基础砌置》深,度加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 ? 3 上述两种情!况,。确定建筑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要根据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地《基持力层情》况、冻结层深度以及!当地现有建筑物【的类:型、层数、基础【形式和深度等确【定根据需要进行开挖!验证地?基持力层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黄土、?淤泥、?软土、膨胀土等【地层持力层在—。含水率改变下的变形!增大率?及强度降低率—等,
—D.0.9 【当复判?的浸:没,。区面积较大时宜按浸!。没影响程度》划分为严重》和轻微?两,。。种浸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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