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浸》没评价
【
D.—。0.1? 浸?没评价按初》判、复判两阶—段进行?
D.】0.2 根据地质!测绘结果、拟—建水库水位情—况或渠道水位—情况进?行浸没可能性初【判
—
? , 初判认《定,的,不可能浸没地段不】再进行工作初判【认,定的可?能浸没地段》应,通过勘探《、试验、《观测和计算确定【浸没范围《和,浸没程度
—
D.—0,.3: 初判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地段】可判定为不可能【浸没地段
—
《。 1 【库岸或?渠道由?。相对:不,透水:岩土层组成》的地段
《
《
2 与!水库无直接水力联】系的地段被相对不】透水层阻隔且该相对!不透水层顶部高【程高于?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被!有,经常水流《的溪沟阻隔》。且溪沟水位高于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
】 :。 3 《渠道:周围地下《水,位高于?渠,道设计水位的—地段:
D【.0.?4 : 初判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地段:可判:定为不?可能次生盐渍化地】段,
?
— 1 处于—湿润性气候区降水】量大径流条》。件好
《
【 2 ? ,地下水矿化》度较低?
】 :3, ,。 表层黏性土较薄】下部含水层》透水性较强排泄【条件较?好
《
》 4 排水设】施完善
—
D《.0.?。5 判别时应确】定该地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当预!。测的蓄水后地—下水埋深值小于【临界值时该地—区应判定为》浸没区地下》水壅高?计算(解析法—)公式可在表D.0!.5中选择
!
—
】
】
D.0【.6 初判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可按式(D.【0,.6)确定
】
Hcr=H】k,+△H 【 ,。 (D.—0.6)《
】 式中H》c,r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m)】;
》
《 《 《Hk: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m》);
!。 】 △H安全超高【值(m?)对农业区该—值即根系层的厚度】;对城镇和居—民区该值取决—于建筑?物荷载、基础形式】、砌:置深度
【
D.0.—7 复判时农作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 1 《对可能次生盐渍化】地区应根《据地下水矿化度和表!部土层性质》确定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
,
【 2: 对?不可能?次生盐渍化地区应】。根据现有农作物种类!确定适于《农作物生长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 3 【在确定上述两种【地下水埋深》临界值时应对当地农!业管理部门、农【业科研部门和—农民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需要?开挖试坑验》证
?
D.0.】8 复时建筑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 1 居住—环境标准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等于表《土,层,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
《 2 建筑物安!全标:准当勘探、试—验,成果表明现有建筑物!地基持力层在饱【和状态下《强度显著下降导致】承载力?不足或沉陷值显著增!大超:出建筑物的允许【值,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等于《该类建?筑,物的基础砌置深【度加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 3 上述【两种情?况确定?建筑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要根据?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地—基持力?层,情况、冻《结层深度以及—当地现?有建筑物的》类型:、,。。层数、?基础形式和深度等确!定,根据需要进行—。开挖:验证地基持力层【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黄土:、淤泥、软》。土、膨?。胀土等地层》持力层?在含水率改变下的】变形增大率及—强度降低率等
!
D.0.9 ! 当复判《的浸没区面积较大时!宜按浸没影》响程度划分为—严重和轻《。微两种浸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