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本条阐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本规范的编制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将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90中的施工和验收分离,分别组成独立的规范。本规范是在《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90的验收部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 5009-94中的合格部分,以及近十几年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整合形成新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0.3 本条规定了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承包合同(如质量要求等)和工程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企业标准、施工技术方案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材),尚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构配件),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的,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的或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或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按照本规范修订的原则补充临时标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