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井!下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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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混凝土、砂浆】。地,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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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主《控项:目
【1,6.1.1 混凝!土、砂?浆地坪所用的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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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每批水泥、—骨料:、外:加剂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于1次;同】一水源检查水质不】应少于1次
!。
: , ,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抽】查检验报告并—施工中?实查
1!6.1?.2 混凝—土、砂浆地》坪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和:混凝土养《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验,方法按作业规—程要求和配合—比试:验报告进行检验【;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
1—6,.1.?。3 砂浆》。的品种和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条的规定
!
16.1—.4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3.8条的【规定
】1,6.1.5》 防水《、,防渗混凝土》应符合本规范—第8.4.8条的规!定
—
16.《1.:6 混凝土、砂】浆地坪的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
: : 检:验方法尺《量最小值;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
Ⅱ 一般项目【
16.!。。1.7 混凝土】、砂浆?。地,坪的标高和表面【平,整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5.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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