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井下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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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混—凝土、砂浆地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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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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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混凝土、砂浆】地坪所用《的,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查数量每批》水泥、骨料、外加剂!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于1次;同一!水源检查《水质不应少于—1次:
:
—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抽:查检验报告并施工】中实查
】。
16.1.2 !混凝土、砂》浆地坪?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和混:凝,土养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方法按作业规程!要求和?配合比?试验报告进行—检验:;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
16.1.!3 砂浆的品种】和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条的规定
】
16.1.】4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3,.8条的《。规定:
,
?
16《.1:.5 《防水、防渗混凝土应!符合本规范第8【.4:.8条的《规定
】16.?1.6 混凝【土、:砂浆地坪的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
,
检【验方法尺量最—。小值;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
Ⅱ 一—般项目
】
1:6.1.7 — 混凝土、砂浆地】坪的:标高和表《面平整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5.—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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