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工作面预注浆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4.2.1 注浆材料、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4.1.1条的规定。
14.2.2 浆液配合比及浓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1.2条的规定。
14.2.3 工作面预注浆结束的标准应为:各注浆孔的注浆压力达到设计终压,注入量应小于40L/min。
检查数量:逐孔注浆结束时检查一次,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
检验方法:检查注浆压力、浆液流量;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14.2.4 工作面预注浆段掘进漏水量不应大于5m3/h。
检查数量:注浆段掘进过程中实测一次。
检验方法:用容积法测量漏水量。
14.2.5 工作面预注浆,立井采用止浆垫或岩帽、巷道采用止浆墙的厚度、强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清水试压达到设计终压。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清水试压记录和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14.2.6 孔口管结构、埋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孔口管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孔口管埋设应牢固;
3 试验压力应大于注浆终压1.2倍;
4 孔口应不跑浆。
检查数量:逐孔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孔口管安设和耐压试验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4.2.7 工作面预注浆钻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2.7的规定。
检查数量:逐孔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