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3  户外装置区!的排放?设施 — 4.3【。.1 ?。 安装?在生产设备易受【直击雷的顶部和外】侧上部并直接向大气!排放的排《放设施(如放散管】、排风管、安全阀】、呼吸阀、》放料口、取样口【、排污?口等以下《称放空口《。)应根?据排:放的物?料和浓度、排放【的频率?或,。方式、正常或事【故排放、手动—或自动排放》等生:产操作性质和安【装位置分别进—行防:雷,。保护 4!.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放空:口应设置接闪器加】以保护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5.1?1.2条的规—定,   】  1 《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的设:备在生产紧急—。停车时连续排放其】排放物达《到爆炸危险浓度者(!包括送?火炬:系统的管路上的【临,时放空口但》不,包括火炬); 】  》   2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的储罐其】呼吸阀不带防—爆阻火器者 ! 4.3.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放》空口宜利用》金属放空管口作为接!闪器此时放》空管口的壁厚应大于!或等于表6.1.5!中的:厚度t′值且应在】放空管口附》近将:放空管与最近—。的金属物体》。。。进行金属连接 】 ,。 ,     1 】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的—设备在生产正常时连!。续排放的排》放物:可能短期或间断【地达:到爆炸危《险浓:度者; 《 ?  ?  : 2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的设备在!生,产波动时设》备,内部超压引》起的自动或手动【短时排放的排放【物可能达到爆炸【危险浓度的安全阀】等; 【   ?  3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的设备停》工或维修时需—短期排放的》手动放料口等; 】 》    4 — 储存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可燃液体储罐【上带有防爆》阻火器的呼》吸阀; 【     5 】 在空旷地点—孤立安装《的排:气,塔和火?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