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绿化《。
,。
【
10.》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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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绿化应符合!厂矿总体规划—要求绿化《用地布置《应根据生产性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厂?区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条【件、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以—及,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进行
!10.1.2— 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利,用,厂区非建筑用地及零!星空地进行绿化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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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应利用地【上架空管《线、栈桥、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的下面及地下管线上!面的场地《进行绿化布》置;
?
,
3! , 应满足生》产、检修《、运输、消防、安】。全、卫?生要:求宜与建(构—)筑物、地下设施一!并布置;
》
— 4 》。 生:产区:的树木?种植:不宜:遮挡厂?房的采光和影响厂】房通风;
!
, : :5 应《选用:当地树种、速—生树、常绿树、【耐修剪的乔木作为骨!干,树种可选用乔木与】灌木搭配布置美【化厂容;
【
《 6 》 露天采场、—排土场及废物—堆场:。的复垦宜采用—抗干旱、耐污—。染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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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 绿化植《物的比例《与配置方式应—根据企业类型—、生:产特点?、污染性质及绿化效!果要:。求确定
!10.?1.:4 ?绿地率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确定;《无规划条件时绿【地率不应超过2【0%扩建和改建【的绿地率不宜超过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