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 】 信号?灯安装位置
【
7.】4.:1 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的安】装位:置
《
:
7.【4.1.1 — 在未设且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路】口信号灯安装位【置,要求如下
【
— a)【 信号《灯灯:杆,宜安装在出口—路缘线切点附—。近参:见附:。录F中图F.1【;
?
?。
!b) 当道路【较,宽时可根《据,需要:。。在对向?进口道右侧》人行道上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2的2号位—置;若设有中央隔离!带可根据需要—在中央?隔离:带内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3的2号位!置;
—
: 【 c) 当—停,止线与信号灯—的距离较远或路段】限速6?0km/h以—上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进口道右侧—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2或图F.3的【。3号位置;必—要,时,可在对向出口道人】行道上或中央隔离带!上,再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2或图F》.3的4号》位置;
! : ? , d) 当道路!。。较,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总宽1!2m以下)、—信号灯采用柱—式安装时应在道路】出口两侧人行—道上各安装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4
! 7.4【.1.2 在【设置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路口信号灯】安装:位,置要:求如下
》
— a【) 在《隔离带的宽》度允许?情况下?信号灯灯杆宜安装】在出口机非隔—。离,带缘头切点向后【2m以内参见附录】F中图F.5—;
—
《 《 b:) 当道》路较宽时可根—据需要?在,。对向进口道右侧【机非隔离带内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6《的2:号位置;若设有中】央隔离带可根据需要!在中央隔离带内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7的2】号,位置;?
:
》 ? : c) 当停止!线与信号灯的—。距离较远《。或路段限《速60km》。/h以上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进口道右》侧隔离带内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6或!图F.7的3号【位置;必要时可在】对向出口道右侧【。隔离带或中央隔【离带:内再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6或图—F.:7的4号位》置;:
! : , d) 当机动!车行车道较窄(宽】度,1,0m以下)、信【号灯:采用柱式安》装时可在出口道两】侧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内—。各安装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8;
【
!e) 《若隔离带《宽度较窄《可采用悬《臂式安装在道—。路,右侧人?行道上?参见附录《F中图F《.9:。
】 7.4.—1.3 》T型路口《的垂直方向、Y型】路口的信号》灯灯杆宜《设置在进口道正对】的路缘后2m以内参!见附录F中图—F.:10:。
! ,7,.4:.,1.4 立交桥桥!跨处的信《号灯可安装在—桥体上或进口车道】右侧如果《立交桥下有二次【停止线的应在—立交桥?另一侧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参见附录F!中图F.11
【
《
7.4】。.1.5 —环形路口设置—信号灯对进》。出环岛的车》。。辆,进行控?。制时在环《岛内设置4个信号】灯组:合,分别指示进》。。入,。环岛的?机动车在《环岛外层设置4【个信号?灯组合分别指示出环!岛,的机动车参见附【录F中图F.1【2和图F.》13
—
《。 7.4》.1.6 立【交桥:下路口或较大—的平面交《叉路口划《。有左弯待转区—时如:。果进入左弯待转区】的,车辆不容易》观察到?本方位的信》号灯的变化》时宜在另一》方位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合或单独【一组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但不应》影响其?他方向的视》认参见附录》F中图F.14
】
:
》 7.4.1.】7 在设置有导】流岛:的路口信《号灯灯杆《可设置在导流岛上】如果右转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冲突较!。。大需要控制》时,可在导流岛上—增设控制右转车道的!机动车信号》灯但不应影响其他】方向:的视认参见》附录F中图》F.15
【
— 7.4.1—.8: :在城市快速路、高】等级公路上当需要】控制驶入匝》道的车辆时》应,在入:口匝道的起始—端设置车道信号【灯参:见附录F中的图F】.,16;当需要控制】匝道汇入主线的车辆!时应在入口匝—道汇入端《设置机?动车信号灯》并配合?施划相应《的停止线参》。见附录F中的—图,。F.17
!
7.4.》2 : 非机动车信号灯安!装位置?
《
7.4!.2:.1 在》。没有设置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非机动车【信号灯宜采用附着】式安装?在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灯杆上】参见附录F中图【F.18
】
7【.4.2.2 】在设置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且【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灯杆安装《在出口右侧》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上时非《机动车信号灯安【装位置要求如下
!
】 : a) 隔离带!。宽度小于2m的非】。机,动车道信号宜—采用附着式安—装,在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灯杆:上,参见附录F中图【F.19;
—
】。 : b) — ,隔离带宽度大于2】m且小于4m的【可借:用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灯杆采用】悬臂式安装非机动车!信,号灯参见附录F【中图F.20;【
:。
】 c) 隔!离带宽度大》于4m的应单独设】立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应采用柱式安—装在出口右侧路缘线!切点附近距》路缘的距《离为:0.8?m~2m的人行道】上参见?附录F中图F.2】1
?
》 ?7.4.2.3【 当?非,机动车停止线与【。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m时应?。在进口道增设—一组非机动》车信:号灯可安装在—进口非机动车停止线!前,0.8m~》2m处右侧距路缘】的,距离为0.8m~2!m的人行道上—或进:口非机动车道左侧】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内》参见附录F》中图F?.22?和图F.23
!
7】.4.2.》4 在《设,置,有导流岛的路—口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可安装在导流岛】上参:见附录F中》图F:.24
! 7.4.】2.5 立交桥下!非机动车信号灯安装!在桥体上立交—桥另一侧应增设一个!非机:动车:信号灯组参》见附录?F中图?F,.,25
?。
7—.4.3 —人行横道信号—灯,安装位置
》
《
, ,。 , 7.《4.:3.1? 路?口或路段上的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安装在【人,行横道两端内沿或外!沿线的延长线、距路!缘的距离为0.8】m~2m《的人行道上》采取对向灯安装参】见附录?F,中图F.26—~图F?.,3,。。0
?
— 7.4》.3.2《 :。。在道路中央设置有】行人过街安全岛【的路口或路段若【行人一次过街距离大!于等于18m时宜】在行:人过街安全岛—上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采用行人二次过街!控制方式参见附【。录F中图F》.31-图F.34!
,
?
,
,。 7.4【.3.3 允【许行人等《候的导流岛面积【较大时应在导流岛】上安装人行横道信号!灯参见附录F中F】.,35
《
7!.4.3.4—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人!行横道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相应的机动车信【号灯
—
—7,.4.3.5 【 采用行人》。按钮时行人》。按钮安装高度宜在】1.2m-1.5m!范围内
《
?
7?.4.4 》 车道?信号灯安装位—置,
! 7.4.4.【。1 车道信号【灯应设置在所控【车道的正上方参【见附:录,F中图?F,.36和图F.3】7
!。 :。7.4.4.—2 ?。。在潮:汐车道上设置的车道!信号:灯位置应与其他信号!灯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影响其他信号灯的!视,认
?。
《7.4?.5 ?。 ,闪光警?告信号灯安》。装位置
! 宜采用悬】臂式安装在需要提示!驾驶人和行》人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处路侧设【。置位置参考7.4】.1的有关规—定
《
7.4.【6 道口信号灯安!装位置
》
:
《 , 宜采用柱式安【装在道口前路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