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设】置条件
—
5】.1 路 口【
:。
:
:
5.1.1 ! 路:。口类型?
?
— 5.1.1—.1 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道路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 :。 : , : a:) 城市道—。路主干路与主干路】平,交的路口;
【
!。 b)》 城市道路—主干路?与,次干路平交的路口;!
【 : c)【 按照GB— 50?647-201【1的3.2.—3,规划、设计》的平A1类、平A】2,类路口
! 5.1.1!。.2 ?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路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
》。 【a) 一级—公路:与,。一级公?路平交的《路口;?。
! : , b?) 按照JTG】 D:20:-2006》中10.1.—2采用信号》交通管理方》。式设计的路口
【
】 5.1.1.3】 平面交叉路口】的安:全停车视距三—角形限界内》有妨碍机动车—驾驶人视线的障碍物!时宜设置信号灯
!
5.1【.2 路》口交通流量条件
】。
》 5》.1.2.》1 : 路口?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表1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
】
— 5:.,1,。.2.2 路口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超【过表2?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
5.】1.3 路—口,。交通事故《条件
》
》 根据路口的交】通事故情况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
,
? , :。 a) 3!。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路口;【
》
】 b) 3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
—
:
:5.1?.4 路口综【合条件
《
:。
《 5.》1.4.《。1 当表》1、表2和5.1】.3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达】到80%时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
《 : :5.1?.4.2 》 ,对于畸?。形路口或多路交【。叉的路口应进—行合理交通渠化后】设置信号灯
【
》 5.1.【。4.3 》。在不具备5.1.4!.1条件的路口但】在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协调控制范】围内的可设》置信号灯
!
5.1】。.4.4 在【不具备5《.1.4.1条件】的路口但因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易造成【。路,口拥堵?或交通事故时可【。。设置信号灯
【
5.1【.,5 路《口机动车信号—灯设置条件
【
5!.1.?5.1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路口距停车线2】5m范围内不能清晰!视认用于《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的显《示状态时应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
,
》 5.1.—5.2 对于机】动,车单行线上》的路口在与机—动车交通流相—对的进口应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
!5.:1.5?.3 非机动车交!通流与机动车交通】流通行权冲》突可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
?。
,5.1.《6 路口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条件:
:
,
【5.1.6.1【 在采用》信号控?制的路口已施划人行!。横道标线的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 5.1.6.!2 行人与车辆交!通,。流通行权冲突—可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5!.,1.7 闪光警告!信号:灯设置条件
】
【。在需要提示驾—。驶,人和行人注意除【望、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路】口宜设?置闪光警《告信号灯
!
,5,.1.8 》 道:口信:。号灯设?置条件?
】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道路与铁路的平面交!。叉口(以下简称【道口:)应设置道》。口信:。号灯
【
《 a)【 日间连续—12h内通过道口的!车辆平均《小时流量达到50】0PC?U/h以《上且瞭望条》件,良好的道口》;
《
:
!b) 《。日间连续12h【。内通过道口的车辆平!均小时流量达到【200PC》U/h以《上且:瞭望条件不良—的道口;
》
— c)! 近?5年内发《生过较大事故或【重复发生事故的道】。口;
《
,
【 《d) 有通勤汽车!或公交?车通过的道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