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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废水《收集和输送 【 , 》 6.1  废】水收集 — 6—.1.1  —电子工业废水应按】清污分流的》原则根据废水性质】、处理工艺的要求分!类,、分质进行收集收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含有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所—定义的?。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2?  废?液与废水应》根据污染物浓—度高低及《处,置需要分别收集处理!; —     》3  有机废水【与无机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  4  混合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并影响后】。续处理的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5【 , ,废水中污染物质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单独收集处理; ! :     6】  水量大、污【染小: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有回收《价值的废《水应单独收集回用】 《。 6.《1,.2  废》水中继?提升站罐槽容—量应:根据生产设》备排水特点确定有】效容积不宜小于【5mi?n最大工作泵—组出流量每小时【水泵:启停次数不宜大于】4次:。 6.1!.3 ? 含有较高浓度易挥!发,、,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污染】物,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 ?6.1.4  含有!较高浓度悬浮物且易!沉降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 6《.1.5《  与其他废水混】合易产?生沉淀或生成—聚合式难降》解反应物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 ? 6.1.》6,  高温废水应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