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废水收集和—输送
!。
6.1— 废水收集
】
《
6.1》.1 《。电子工业废水应按清!污,分,流的原则根据废水】性质:、,处理工艺《的要求分类、分质进!行收集收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含有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所定义的—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2, 废液与废水应】根,据污染物浓度高低及!处置需要《分别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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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机废水】与无机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4 ! 混合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并影响《。后续处理的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5 废水中污染】物质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单独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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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量大《、污染?小,。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有回收价【。值的:废水:应单独收集》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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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废水中继提升站【罐槽容量应根—。。。据生产设备排水【。特,点确定有《效容积?不宜小于5》min最大工作泵组!出,流量每小《时水泵启停次—。数不宜大于4—次
6】.1.3 含【有,较高浓度易挥发、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污染】物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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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含有较高浓度悬浮物!且易沉降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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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与其他废水混合!易产生沉淀或生【成聚合式难》降解反应物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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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高温废水【应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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