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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废水收集和输送 】 ? ,。 ? :6.1  废水收集! , , 6.1!.1  《电子工业《废水:应按清污分流—的,原则根据废水性质】。、处理工艺的要求分!类、分质进行收集收!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含有—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所定义的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2《  :废液与废水应根【据污染物浓度—高低及?处置需要分别收【集,处理:。; ? ?     3 【 有机废水》。。与无机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    》 4:  混合《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并影响?后续处理的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   ?5  废《水中污染物质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单独收集处理; 】。 ?    》 6:  水量大、污染】小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有回】。收价值的废水应单独!收集回用 ! 6.1.2  废!。水中继提升站罐【槽,容量应根《据生产?设备排水特点确定有!效容积不《宜小于5min最大!工,。作泵组?出流量每小》时水泵启《停次:数不宜大于4次 】 6—.1.3  含有较!高浓度易《挥发、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污染】物,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 6.1.4  含!有,较高:浓度悬浮物且—易沉降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 6.1【.5:。  与其《。。他废水?混合易产生沉淀【或生成聚合式难降解!。。反应物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 6.1.6 ! 高温废水》应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