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废,水收集和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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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废水收集《
【
6.1.1 】电子工业《废,水应按清污分流的】原则根据《废水性质、处理【工艺的要求分类、】分质进行《收,集收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含有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所】定义:的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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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废液与》废,。水应根据污染物浓度!高低及处《置需要分别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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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机废?水与无机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 4? 混合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并影:响后续处理的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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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废水中污染物质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单【。独收集处理;
!
【6 ?水,量大:、污染小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有《回收价值的废水应】单独收集回用—
6【.1.2 废水】中继提?升站罐槽《容量应根据生产【设备排水《特点确?定有效容积不宜【小于5min最大】工作泵组出》流量每小时》水,泵启停次《数不宜大于4次【。
6.1!.3 含有—较高浓度易挥发、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污染物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6【.1.4 》 含有较高浓度悬浮!物且易沉降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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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与其《他废水混合易产生沉!淀或生成聚合式难降!解反应?物的废水《应进行预《处理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
6.1.6 】 高温?废水应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后,。再行收集《或,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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