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 水量和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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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前期应对废水的水!量、水质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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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废水处理工—程处理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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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条》。件实测?时应根据实测—值确定水量》、水质并应按工艺】要求留?有一定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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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当:无实测值时》污染物与《污染负荷宜根据【同,类型企业确定或按】单位产品的废水量】。、水质进行估—算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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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流?量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 : 1? 处理系统—前无调节设施时【设计流量宜》按最大小时废水流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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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处理?系统前?有调节设施时设【计流量宜按》平均小时废》水流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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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水《量、水质变化大的废!。水,处理系统宜设置调】节水量和水质的【设施调节池》。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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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调《节池容积宜根据废】水水量、水》质变化范围以及【要,求,的调节程《度确定宜满足—。水,。量、水质变化—一,个周期以上全部废水!的调节?要求:。;,
— : 2 调—节池:宜设搅拌系》。统并根据废》水特点考虑加盖、】通,风、除臭、》防爆及排泥等措【施
4】.2.5 废水】处理工程的排水【量应:满足:总体工程排水量的】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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