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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水量》和水质
《
【4.2.1 【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前:。期应对废水的水【量、水?质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论证?
—4.2.2》 废水处理工程】处理: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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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有条件实【测时应根据实测值】确,定,水量、水质》并应按工艺要—。求,留有:一定余量;
!
2 !当无实?测值时污《染物与污《染负:荷宜:根据同类型企业确定!或按单位产品的废】水量:、水质进《行估算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
《
《。。
4.2.3 】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流量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
》 1 处》理系统前无》调节设施时》设计流量宜按最大小!时废:水流量设计;
!
《 2《。 处理系统前有调!节设:。施时设计流》量宜按平均小时废水!流量设计
!
4.2.4 【。 水量、水质变【化大的废水处理【系,统宜设置调》节水量和水质的【设施调节池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调节—池容积宜根据废水】。水量、?水质:变化范围以及—要求的调节程度【确定宜满足水—量、水?质变:化一个?周,期以上全部废水【的,调节要求;
!
《 2 《 调:。节池宜设《搅拌系统并根据废】水特点考虑加—盖、通?风、除臭、防爆及】排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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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废水】处理工程的排水量】应满足总体》工程排?水量:的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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