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术语和!定义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锂离子]电池 (l!i,thium ion!)cell
【
:
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实》现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的】装,置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
— 注该装置—通常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容器和端子》等
—
3.2 》 大型?锂离子电池 lar!ge lit—hium ion !cell《
— 总》质量:。超过500g—的锂离子电池—。
—。 《注,该术语在本》。标准中简称》为大型电池
!
3?。.,3 电《池并联块 c—e,ll ?b,loc?k
》
多个电!池并联在一》起的:配置: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保护装置[如熔【断器或?。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PTC)—]和:监控电路《
,
《
: ?注由于它尚未—安装:外壳、终端装置【和电子控制装置因而!。。还不能使用
【
,
:
[IE】C :62:61:92:017?定义3.8]
!
3《.4 模块 【m,odule
】
? , 多个电—池串联或并联在【一起的配《置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保护装置[如】熔断器?或,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PTC)]!和监控电路
!
《 [IEC 6】2619201【7定义 3.9]
!
》3.5 电—池组 batte】ry/b《atter》。y pac》k
!。 由个或多个电】池或模块电气联接的!能量存储《装置
?
?
注1它!可以包?括给电?池组系统《提供信息(如电池电!压)的保《护和监控装》。置
》
: , ?。注2它可以包—含由终端或其他互】联装置?提供的保护罩
【
《
《 注3改《写IE?C 626192】017定义3.10!
—3.:6 ?电池组系统》 batter【y syst—em
—
由个】或多个电《。池模块或电池组组】成的系统
—
— 注1它》。有电池组管理系统如!果发生?过充、?过流、过放》。和过热电池管—理系统?会,。动作
!。 注2如果【电,池制造商《和用户达成协议过放!切断并不是强制性】的
!。 注3《它可以包含冷却【或,加热装置有》的甚至包含了充放】电模块和逆变模【块
?
】注4在本《标准中电池组—系统的?要,。求等:同于电池组
】
— 注5改写》I,。EC 6261【92017定义【3.1?1
:。
?
3.7 — 大型锂离子—电池组 large! lit《hiu?m ion》 ,battery
】
》 : 总质量超过【12kg的锂离子电!池组
?
《
注—该术:语在:本,标准中简称为大【型电池组
【
3.8 】电池管理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
!
【 与电池组相连的】在过:充、过?流,、过放以《。及过:热下:。能够切断《电路的电《。子,系统:用来监?控和(或《。。)管理电池组的【状态:计算二次数据、【报告数据《和(或)控》制环境以影》响,电池组的安》全、性?能和(或)》使用寿命BMS【的功能可能分配给】。。电池组或《使用电池组的设备】
:
— :。注1:如果电池制造商与】。用户:达成协议过》放切断并不是强【制性的
【
,
注—2BMS的》功能可在《电池组上《也可在使用电池组】的设备上
】
注【3BMS可以被【。分开有可《能一部分在电—池组内一部分位【。于应用端见图1
!
【 注4有时BM【S也被称《为B:MU(?电池管理《单元batt—er:。y mana—ge:ment unit!)
【 [IEC】 ,62619》2017定义3.1!2]
【
【3.9 固定式电!子设备 stati!onary e【。le:ctronic e!q,ui:pment
【
【 固定式电子产品】
! 预定不《。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电子【设备:
《
? 注1》包括了?不可携带《使用的电子设备以】及超:过18kg的移动式!电,子设备
】
注—2在本标准》范围内不属》于GB 3124】。。。1-2014规定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的,电,子设备都被定义为固!定式电子设》备见:图2
—
注【3便携式电子产品】的定义?参见GB 31【241-201【4的3.3
【
—
?
3.?10 《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
:。
《。
? , C
—
》 制造商标明的电池!或电:池组:容量
—
注单】位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
】
3.11【 充电上限电压】 uppe》r limi—ted c》harg《ing vo—ltag《e,
,
,
【 Uup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能承?受的最高安全充【。电电压
—。
:
3.12 —。 ,放电截止电压 d】ischarge】 ,c,ut off— voltage
!
?
? : Udo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安全放电的最低负】载电压
《
:
3《.13 放电终】止,电压 en》d of di【schar》ge: volt》。age?
— ? Ude
】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循环【使用中终止放—电行为的负》载电压?
《
:3.14 推【荐充电?电流 re》commen—dati《。on ch》arg?in:g, current】
】 Icr
】
制造!商推荐的恒流—。充电:电流
】3.15 》 最大持续》充电电流 m—aximum 【continual! cha《r,gi:。ng ?curren—t
:
!Icm
】
制造商规!定的最大的》恒流充?电,电流:
3.1!6 推荐持续【放电电流《 reco》mmendatio!n co《n,tinual di!schar》gi:ng cu》rrent
】
【Idr?
— 制造商【推荐的持续放电电】流
》。
3.《1,7 最大》放电:。电流: maxim—um discha!rg:ing curre!nt
! : Idm
》
《
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持续放电电—流
?
3.1【8 上《限充电温度》。 uppe》r li《mited cha!rging te】mpe?。。。rat?ure
【。
? Tc》m
《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时的最—。。高环境温《度
】。 注该》温度为环境温—度不是电池或电池】组的表面温度
】
3.1【9 上限放—电温度 up—per limit!e,d dis》charging】 tempe—。rature
!
T】dm
】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放【电时的最高环境温度!
》
注该【温度为环境温度【不是电?池或电池组的表面】温度
】3.20《 下限充电温度 !。lowe《r limited!。 chargin】g tempe【ratu《re:
:
— , Tc1《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时的—最低环?。境,温度
【
注该【温度为环境温度不】是电池或电池组【的,表,。面温度
!。3.21 》 漏液 leak】age
】
:。 ,。 可见的液体电】解质的漏出》
:
,
《 [GB—。/T 28》164-2》011?定义 1《.,3.9]
【
:
3.22 — 破裂 r》upture
【
?
,
: 由于内—部或:外部因素引起电池外!壳或电池组壳体【的机械损伤导—致内部物质》暴,露或溢出但没有【喷出
【
: , [?GB:/T 28164-!2011定义—1,.,3.11]
!
3.23 【 ,爆炸 expl【os:i,on
【
电—池或电池组的外壳剧!烈,破裂导致主要成分】抛射出来
】
?。 [GB/T !28164-201!1定义1.3.12!]
?
3》.24 》起火 fi》re
《
】电池、模块》、电池?组或电池组系统有】可见:火,焰,
! 注改写IEC 】62619》2017定》义3.?17
】3.25 》 型式试验 typ!e te《st
《
,
:。
对有【代表性?的样:品所进行的试验其】目的是?确定:其设:计和制造《是否: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
》 [《GB 31241】-2014定—义3.2《7]
《
】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