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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 ?  》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锂离【子]电?池 (lith【ium ion)】c,。ell 》。  》。   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实现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的装《置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   《  注该装置通常】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容器和端子等 】 , 《3.2 《 大型锂离子电【。池, l:arge li【thium io】n ce《ll 》    — 总质量超》过500g的锂【离子电池 — 《    《注,该术语?在本:标准中简《称为大型电池— 3.3!  电池并联块 】ce:ll blo—ck 】  :。  多?个电池并《联在一起《的配置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保?护装置[如熔断器或!。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PT【C)]和监控电路 ! 《     注由于】它,。尚未安装外壳、终】端装置和电子—控制装置《因而还不能使用 】   【  [IEC— 6:。261920—17定义3.8] ! 3—.4 ? 模块 m》odule》 》    《 多个电《池串联?或并联在一起的配置!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保护装》。。置[如熔断器或【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PTC)]和—监控电路 】     —[,IEC 6261】9201《7定义? 3.9]》。 : 3.5【  电池组 b【a,ttery/—battery 】pa:ck 】    由》个或:多个电池或模块电气!联接的能《量存储装《置   !  :注1它可以》包,括给电池组系统提】供信息(如》电池电压《)的保护和监控装】置 —     注2【它可以包含由—终端或其他互联装置!。提供的保《护罩 ? 《。  :。   注3改写IE!C 626》192?017定义3—.10 — , 3?.6  电池组【系统 ?b,atte《ry s《ys:tem? ,    】 由个或《多个电池模块—或电池组组成的【系统 》     【。注,1它有电池》。组,管理:系统如果发》生过充、《过流、过放和过热】电池管?理系统会动》。作   !  注2如》果电池制造商和用户!达成协议过放—切断并不是》强制性的 】     注3它!可以包含《冷却或加热装置【有,的甚至包含了—充,放电模?块和逆?变模块 》     】注4在本标》准中电池组系统的要!求等同于电池组 】 :    — 注:5改写IEC 6】2619《2017定义3.】11 — 3.7》  大型锂离子电池!组 large 】lit?hium《 ion bat】tery !   ?  总?质量超过12kg】的锂:离子:电池组 】     注该术】语在本标准中简【称,。为大型电池组 】 《3.8 《 电池管理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  】   与电》池组:相连的在《过充、过流、过【放以及过热下—能够切断《电路的电子系统用】来监控和(或)管】理电池?组的状态计算二次数!据、报告数据—和(或)《控制环境以影响【电池组的安全、性】能,和(或)使用寿命B!。MS的功能可—能分配给电池—组或使?用,电池组的设备 !   》  注1如》果电:池制造商与用户达成!。协议过?放切断并不是强制性!的 【  : , 注2B《MS的功能》可在电?池组上也可在使【用电池组的设备上 ! 》  :  注3BMS【可以被分《开有可能一部分在电!池组内一部》分位于应用端见【图1 《   — , 注4有时B—MS:也被称为BMU【(电池管理单元【。。batte》ry mana【gemen》t unit)【    ! [IEC》 62619—2017《定义3.《12] ! —3.9  固定【式电子设备》 stationa!r,y el《ectr《onic equi!pmen《t 《     固】定式电子产品 ! :    《 预定不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电子设备 】 《。 ,    注1包括了!不可:。携带使用的电子设】备以及超过18k】g的移动式电子设】。备   !。  注2在》本标:准范围内不属于GB! 31241-20!14规定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的电子】设备都被定义—为固定式电子设备见!图,2  】   注3便携式】电子产?品的定义参》见G:B 3124—1-201》4,的3.3 ! 3】.10  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 】     —C 《   》。  制?造商标明的电—池或电?池组容量 !    《 注单位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 ! : 3.》11  充电—上限:电压 upper】 limited】 c:ha:rgi?ng vo》ltage 【     】U,up ?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能,承受:的最高安全充—电电压? 》 3.12 — 放电截《止电压 《discharg】e cut off! volt》age —     【Udo?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安】全,放电的最《。低负载电压 — 3.【13  放电终止】电压 end of! discharg!e v?oltage 】 ?   ?  U?de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循环使用中终止【放电行为的》负载电压 — , , 3.《。。14  推荐充【电电流 r》ecommenda!tion 》cha?rgin《g curre【n,t   !  Icr》 —    制造商【推荐的恒流》充,电电流 !3.15 》 最:大持:续充电?电流: ma?xim?um cont【inual c【harging c!。urr?ent !    《Icm 》  》   制《造商规定的最大的恒!流充电电流 ! 3.1》6  ?推荐持?续放电电流 r【ecommenda!tion con】tin?u,。al: disch—argi《ng: curr》ent 》 ,     Id!r   !。  制造商推荐【的持续放电电流【 《 3.17 【 最:大放电电流 —max?i,mum dis【chargin【g cu《。rr:ent 【     —Idm —    — 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持续放电》电流 3!.1:8 : 上限充《电,温度 up》per limi】ted cha【rgi?ng ?tempe》ratur》e ? , : ,    Tc—m,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时的最—高环:境温度? —    注该—温度为环境温度不是!电池或电池组的表面!温度 】3.19《  上限放电—温度 up》per lim【ited《 ,di:。s,charg》ing? tem《pera《ture 】   《  Tdm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放电时的—最高环境温度 】 《    注该温度为!环境温度不是—电池:或电池组的表面【温度 】3,.20  下限充】电温度? low《e,r limited! chargin】g te《mperatu【。re ?。。 , ? ,    Tc1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时的最》低环境温度 !     注【。。该温度为环境—温度不?是电池或电》池组的表《。面温:度 : ? 3.2》。。1  漏液 l【eakag》。e, —    《可见的液体电—。解质的?漏出 》   》  [?GB/T 2816!4-2011定义 !1.3.《9] ? 3.【22  破裂 ru!ptu?re 《   —。  由于内部或外】部因:。素,引起电池外》壳或:电池组壳体的机【械损伤导致内部【物质暴露或溢出【但没有喷出 【。     [!。GB:/T 2《8164-2011!定义1.3》。.1:1] — 3.23 【 爆炸 《。explosion! 》     》电池或电池》组的外壳剧烈破裂导!致主要成《分抛射?出来: —   ? [GB/T— 28164—-2011定义1】。.3.1《2] 3!.24?  :起火 fi》re 【     电池【、模:。块、电池组或电池】组系:统有可见火焰 】     】注改写I《EC: ,。62:619?2,。017定义3—.17 !3.25  型【式试验 type】 t:est 《 》    《对有代表性》的样品所《进行的试验》其目的是确定—其设计和制造是否】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 《  :  [GB 3【124?1-2014定【义3.2《7] 【   ?。  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