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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术语和!定义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锂离子]电池 (l!i,thium ion!)cell 【 :     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实》现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的】装,置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   —  注该装置—通常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容器和端子》等 — 3.2 》 大型?锂离子电池 lar!ge lit—hium ion !cell《 —    总》质量:。超过500g—的锂离子电池—。 —。    《注,该术语在本》。标准中简称》为大型电池 ! 3?。.,3  电《池并联块 c—e,ll ?b,loc?k 》     多个电!池并联在一》起的:配置: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保护装置[如熔【断器或?。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PTC)—]和:监控电路《 , 《  :   ?注由于它尚未—安装:外壳、终端装置【和电子控制装置因而!。。还不能使用 【 , :     [IE】C :62:61:92:017?定义3.8] ! 3《.4  模块 【m,odule 】 ? ,   多个电—池串联或并联在【一起的配《置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保护装置[如】熔断器?或,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PTC)]!和监控电路 !   《  [IEC 6】2619201【7定义 3.9] ! 》3.5  电—池组 batte】ry/b《atter》。y pac》k   !。  由个或多个电】池或模块电气联接的!能量存储《装置 ? ?     注1它!可以包?括给电?池组系统《提供信息(如电池电!压)的保《护和监控装》。置 》 : ,   ?。注2它可以包—含由终端或其他互】联装置?提供的保护罩 【 《    《 注3改《写IE?C 626192】017定义3.10! —3.:6  ?电池组系统》 batter【y syst—em —     由个】或多个电《。池模块或电池组组】成的系统 —   —  注1它》。有电池组管理系统如!果发生?过充、?过流、过放》。和过热电池管—理系统?会,。动作  !。   注2如果【电,池制造商《和用户达成协议过放!切断并不是强制性】的   !。  注3《它可以包含冷却【或,加热装置有》的甚至包含了充放】电模块和逆变模【块 ?     】注4在本《标准中电池组—系统的?要,。求等:同于电池组 】    — 注5改写》I,。EC 6261【92017定义【3.1?1 :。 ? 3.7 — 大型锂离子—电池组 large! lit《hiu?m ion》 ,battery 】 》  :  总质量超过【12kg的锂离子电!池组 ? 《     注—该术:语在:本,标准中简称为大【型电池组 【 3.8  】电池管理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 !    【 与电池组相连的】在过:充、过?流,、过放以《。及过:热下:。能够切断《电路的电《。子,系统:用来监?控和(或《。。)管理电池组的【状态:计算二次数据、【报告数据《和(或)控》制环境以影》响,电池组的安》全、性?能和(或)》使用寿命BMS【的功能可能分配给】。。电池组或《使用电池组的设备】 :   —  :。注1:如果电池制造商与】。用户:达成协议过》放切断并不是强【制性的 【 ,     注—2BMS的》功能可在《电池组上《也可在使用电池组】的设备上 】     注【3BMS可以被【。分开有可《能一部分在电—池组内一部分位【。于应用端见图1 !    【 注4有时BM【S也被称《为B:MU(?电池管理《单元batt—er:。y mana—ge:ment unit!) 【    [IEC】 ,62619》2017定义3.1!2] 【 【3.9  固定式电!子设备 stati!onary e【。le:ctronic e!q,ui:pment 【    【 固定式电子产品】    ! 预定不《。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电子【设备: 《  ?   注1》包括了?不可携带《使用的电子设备以】及超:过18kg的移动式!电,子设备 】     注—2在本标准》范围内不属》于GB 3124】。。。1-2014规定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的,电,子设备都被定义为固!定式电子设》备见:图2 —     注【3便携式电子产品】的定义?参见GB 31【241-201【4的3.3 【 — ? 3.?10  《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 :。 《。   ? , C —    》 制造商标明的电池!或电:池组:容量 —     注单】位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 】 3.11【  充电上限电压】 uppe》r limi—ted c》harg《ing vo—ltag《e, , ,    【 Uup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能承?受的最高安全充【。电电压 —。 : 3.12 —。 ,放电截止电压 d】ischarge】 ,c,ut off— voltage ! ?  ?  : Udo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安全放电的最低负】载电压 《 : 3《.13  放电终】止,电压 en》d of di【schar》ge: volt》。age? —   ? Ude 】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循环【使用中终止放—电行为的负》载电压? 《 :3.14  推【荐充电?电流 re》commen—dati《。on ch》arg?in:g, current】   】  Icr 】     制造!商推荐的恒流—。充电:电流 】3.15 》 最大持续》充电电流 m—aximum 【continual! cha《r,gi:。ng ?curren—t :     !Icm 】     制造商规!定的最大的》恒流充?电,电流: 3.1!6  推荐持续【放电电流《 reco》mmendatio!n co《n,tinual di!schar》gi:ng cu》rrent 】     【Idr? —    制造商【推荐的持续放电电】流 》。 3.《1,7  最大》放电:。电流: maxim—um discha!rg:ing curre!nt  !  : Idm 》 《     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持续放电电—流 ? 3.1【8  上《限充电温度》。 uppe》r li《mited cha!rging te】mpe?。。。rat?ure 【。  ?   Tc》m 《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时的最—。。高环境温《度  】。   注该》温度为环境温—度不是电池或电池】组的表面温度 】 3.1【9  上限放—电温度 up—per limit!e,d dis》charging】 tempe—。rature !     T】dm 】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放【电时的最高环境温度! 》     注该【温度为环境温度【不是电?池或电池组的表面】温度 】3.20《  下限充电温度 !。lowe《r limited!。 chargin】g tempe【ratu《re: :   — , Tc1《 《  ?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时的—最低环?。境,温度 【     注该【温度为环境温度不】是电池或电池组【的,表,。面温度 !。3.21 》 漏液 leak】age 】  :。 ,。  可见的液体电】解质的漏出》 : ,  《   [GB—。/T 28》164-2》011?定义 1《.,3.9] 【 : 3.22 — 破裂 r》upture 【 ? ,  :   由于内—部或:外部因素引起电池外!壳或电池组壳体【的机械损伤导—致内部物质》暴,露或溢出但没有【喷出 【  : ,  [?GB:/T 28164-!2011定义—1,.,3.11] ! 3.23 【 ,爆炸 expl【os:i,on 【     电—池或电池组的外壳剧!烈,破裂导致主要成分】抛射出来 】  ?。   [GB/T !28164-201!1定义1.3.12!] ? 3》.24  》起火 fi》re 《     】电池、模块》、电池?组或电池组系统有】可见:火,焰,    ! 注改写IEC 】62619》2017定》义3.?17 】3.25 》 型式试验 typ!e te《st 《 , :。     对有【代表性?的样:品所进行的试验其】目的是?确定:其设:计和制造《是否: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  》   [《GB 31241】-2014定—义3.2《7] 《     】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