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使用信息
】
7.1! 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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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使》用信息应包含—说明书、《。标识、标志》和警示信息等说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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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使》用信息应主要面对专!业用户而写如—果有非专业用户使】用机器应提》供附加使用信—息,
,
》7.1.3 说】明书的编《制、构?成、内容和表示方】法应符合GB/【T :1,967?8.1的《。规定并应《包含7.2》的内容
》。
7.1【.4 标识、【标志应能识别—出制造商(或适【当的委?。托代理人)、产品类!型、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必要的主》
《
要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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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警示信?息的图形符号—和标志应符合GB】 289《4和G?B 26545【-,2011中附录E】的,规定
7!。.1.6 产品应!有表明其符合强制】性,要求的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