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要求
—
4.4.!1 : 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要《求
》
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按》。照5.?3.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热失控试】验试验对象应不【起火、不爆炸
【
,
4》.4.2 —。可充电储能系统【内,零部件材料阻燃要求!
:
:
除蓄电!池单体外可充电储】能系统内《其他非金属零部件按!照5.3.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可充电】储能:系统内零部件材【料阻燃试验应满足以!下阻燃?要求:
,
?
—a):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零部件其—材质需满足水平【。燃烧HB级和垂直燃!烧V-0级的要求
!
》 单个】。零部:件,质量≥50》。g;
! 单个【可,充电储能系》。统内相同型号—的零件总质》量>200g—。
,
】 b)其他非金属】零,部件材质满足水平】燃烧HB《75级和垂直燃烧】V-2级《的要:求
《
4.》4.3 》安装舱体隔离—要求
》
》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装舱体应与客舱】隔离(引《风装置除《外)保证乘客不能触!及到可充电储能系统!若从客舱引风为可充!电储能系统调—节温度则引风口【应配置烟雾控制【装置可充电储能系统!发生安全问》题,时产生的有》害气:。体应不能从进—风口进入客舱
】
,
4.》4.4 断开装】置,要求
】 ,。。 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安装熔断!器和手动维修开【。关
《
?4.:4.5 泄—压透气装置要—求
:
,
,
【可,充电:储能:系,统应设有《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泄压压强应不!大于50kPa【
4.】。4.6 《 异常报警要求
】
【 可充《。电储能系统在由【于单个电池热失【。控引:起热扩散《、进而导致乘员舱】发生:危险之前5min应!提供一个热事件报警!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