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检验规则
【
】
6.1《 检验分类及【检,验项目
】
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6.1.1 出】厂检验
《
:
—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4《
【。
《。
6.1《.2 型》式检验
—
【。6.1.《2.1 》型,式检验项目
】。
,
,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5
?
【。
【6.1.2》.2 型式检验】条件
?
》 氰【化物包?装生:产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 ,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c!),。。在正常生产时每半】年一次?;
】 《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 f)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