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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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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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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本条规定》。了建筑有关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功能要求!
【 ?建筑消?防给水主要由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控制《阀门和消防水泵等】。构成灭火设施和器】材包括室内》和,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装】。。置,、灭火器及其他灭火!器材等?建筑应设置与建【筑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等相适应的消—防给水设施、灭火】设施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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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本条》规定了建筑中—各类:消防设施与器材应满!足的:基本功能目标—和性能?要求是各类建筑在确!定消防设《施类型及其》性能的基本原—则建筑中设置—的灭火、控火、【早期报?警、防烟、排烟、】排热等消防设施【应与建筑内的火灾特!性、空间和环—境条件、防火—目标等?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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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固,定灭火设施的—。基本性能要求—以确保灭火设施有】效并:能安全可靠运—行,。
【 ?固定灭火《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固定炮灭火系统】、厨房自动灭火【设施等主要用于【抑,制、:扑灭建筑内初起【火灾或对防》护对象实施防护【冷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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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8.1】.5 这两—条规定了市》政消火栓系统和【。室外:消火栓系统的基本】设置范围《以保证消防》车在灭火时能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快速:取水第8.1.【5条规定的“—高架桥”《主要:为在:灭火救援《时用于?消防车停靠取水或】灭火救援场地的市政!高架道路、车站【候车楼或民用机【场,航站楼等《建筑中的高》架桥
8!.1.?6, 本条规定—了城市交通隧—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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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隧道绝大》部,分处于市政给—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隧?道的消防《给水主要《依靠市政《给水系统《保证四类隧》道和通?行人员?或非机动车》辆的三?。类隧道为隧道封闭段!长度短或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隧道】可以利用消防车自带!水或灭火剂等扑救】不需单独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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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 室内?消火栓是控制建【筑,内初起火《灾的主要《灭,火、控?火设:施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基本?范围本?条第9?款规定的“地下【。区,间”不?包括地铁工程中地面!线路局部下穿市【。政道路?。或穿越山体隧道的】两端都是敞》口且长度不大—于,。500m《的,独立地下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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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8】.1.10 这三!条规定了汽车—库、修?车库及其他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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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文《中未明确具体部位或!场所的要求该建筑】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但其》中,不适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部:位或可燃《。物很少的部位—可以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类《型,应根:据本规范第》8.1.2条—的规定确《定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选择相适应【的类型?。和,灭火剂
!。 第8—.1.9条》第11款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包括!兼作:人民:防空工程的》地铁地下车站公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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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 !本条规定了建筑【中,应设置雨淋灭火【系统的基本场—所,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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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淋!灭火系统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一种】。类型主要用于扑【救燃烧猛《烈,、蔓延快的火灾【。本条规定的“厂房】”和“仓库”主要】是指具有上述火【。。灾特:征的车?间和库房该类厂【房和仓库中的—其他火灾燃烧和蔓】延速率较低的—部位或场所可—以采:用其他适用类—型的灭火《设施
】8.1.12 【 本条规定了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建筑【及其基本设置要【求以便消防》。车到场后能充分【利,用建筑物内的既有消!防给:水系统和水消防设】施消防水《。泵接合器主要—用于连接消防车并】通过消防车》加,压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或水喷雾等水灭火】系统或设施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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