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37-2022 建标库

7.4  公共建筑

7.4.1  本条规定了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基本设置数量,包括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本条规定的医疗建筑不包括无治疗功能的疗养院,这类疗养院应按照旅馆建筑考虑。

7.4.2  本条规定了公共建筑内每个房间疏散门的基本设置数量。

    本条规定的“其他用途的场所”是指除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医疗建筑中的治疗室和病房、教学建筑中的教学用房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外的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教学建筑中的教学用房不包括相应的办公室、配套的辅助用房、教师用房等。

7.4.3  儿童对疏散设施的要求与成人有所区别,儿童活动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消防救援,应严格控制,并应为儿童活动场所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避免儿童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

7.4.4、7.4.5  这两条规定了各类公共建筑中室内疏散楼梯的基本形式。

    这两条规定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无论楼层的建筑面积多大或层数多少,均不应采用开敞疏散楼梯间并按照上下层连通开口考虑。

    建筑中与敞开式外廊连通的楼梯间具有较好的通风条件,能防止烟气进入或在楼梯间内积聚,此类楼梯间可以不采用封闭楼梯间。

    本规范规定的“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是指设置该款前述用途场所的建筑、建筑的使用功能与前述建筑或场所类似或疏散人员数量、特性及火灾危险性与前述场所类似的建筑。

7.4.6  本条规定了剧场、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应具备足够数量的疏散门,并相对均匀分布。

    在实际工程中,要注意协调每个疏散门的人流股数和疏散时间控制的关系,并根据每个疏散门平均负担的疏散人数,校核和调整每个疏散门的宽度。

7.4.7  本条规定了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各类公共建筑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疏散总净宽度的确定方法和计算指标。

    疏散人数是确定疏散宽度的关键参数,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和建设地点等因素合理估计和确定。计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时,可以仅以该场所内具有娱乐功能的各厅、室的建筑面积为基础计算,可以不计算该场所内疏散走道、卫生间等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

7.4.8  医疗建筑的用途决定了其中有部分人员在火灾时难以及时疏散出建筑物,需要为这些人员提供临时避难的场所。避难间可以利用平时使用的房间,如每层的监护室,也可以利用消防电梯前室,但不应利用合用前室,以防止病床影响人员通过楼梯疏散。避难间的可用面积应考虑消防员、医护人员、家属所占面积和病床所占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