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竖井、管线防火和防火封堵
6.3.1~6.3.3 这三条规定了建筑内各类竖井的基本防火要求,以保证建筑竖向防火分区的有效性,防止火势通过竖井蔓延。
建筑中的管道井、电缆井、电梯井等竖向井道是烟火竖向蔓延的通道,有的自身还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建造时要将不同类别的竖向井道独立设置,并使竖井的井壁具备一定耐火极限。建筑内的每个电梯井均应各自独立设置,不允许敷设、穿越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管道,并且电梯层门应具备足够的耐火完整性能。
为有效阻止火势在竖井内的蔓延,防止产生烟囱效应而加剧火势并导致快速蔓延至多个楼层,除不允许在层间隔断的竖井外,需在竖井的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和防火封堵组件等分隔和封堵。防火封堵组件应能与相应构件或结构协同工作,具有与封堵部位构件或结构相当的耐受火焰、高温烟气和其他热作用的性能。不同管线在竖井内的敷设和防火要求,还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3.4 本条规定了电线电缆、电气槽盒等及各类管道(如给水排水管道、输送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管道、除尘管道及其他工艺管线、各类通风和防排烟管道)在建筑内穿越防火分隔处的防火封堵要求。
各类建筑内敷设的各类管线在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分隔楼板处及其他防火分隔部位处的孔洞和缝隙,均需要采用防火封堵组件封堵,以确保防火分隔的有效性。各类缝隙和孔洞封堵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可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 51410的规定确定。
6.3.5 本条规定了各类通风和排烟管道在穿越建筑内不同防火分隔处的防火分隔与封堵要求,以防止烟气和火势经管道蔓延到不同防火分隔区域。
建筑内防排烟系统的风管和排烟管道、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分隔楼板处以及其他防火分隔部位处均需要设置防火阀等防火分隔措施,以确保防火分隔的有效性。不同通风管道在穿越墙体、楼板等防火分隔处的防火措施不同,具体措施及相关技术要求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标准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