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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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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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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条规定了建!。筑平面布置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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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中!不,同功:能,区域内的用》途多样?不同功能《或用途区域的火灾】危,险性:、使用人数及人【员特性各异》建筑内部应根—据,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与避《难,、有利于防》止火灾和烟》气在建筑内部蔓延】。扩大为原则合理【布置和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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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本》条规定了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地铁车站等建筑划!分防火?分区的原则交通【。隧,道的车行区、地【铁的区间隧道和车】站轨行区可以—不划分?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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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划分》防火分?区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房屋建筑一》般应利用楼板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按照楼层!划分防火《分区利用防火墙等】对建筑?物的:各个楼层在》。水平方向按》照一定建筑面—积划分防火分区【无论何种划分方【式均需要控制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一《旦发生火灾能—使其损失和危害可】以被社会和公—众接:受影:响防火分《区面积及其火灾【危害的主要因素有】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重要性、设—防标准和外》部消:防救援响应能力【等
【 建》筑内不能封闭的上】、,下楼层连通》开口会破《坏建筑?竖向防火分区的完】整性需要将与—这些开口连通—的区:。域的面积叠加—计,算并按照不大—于相应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要求分?隔不同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确,定
4】.1:.3 ?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需防火分《。隔的基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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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规定】的场:。所或部位《均需要?采用防火《隔墙与相邻场—所或部位分隔除【本条和本规》范其他条文有明【确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或部位的防火分隔】可以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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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4.1》.,6 ?。这三条规定了—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室—、柴:油发电?机房等具有较高火灾!危险性场所》的,基本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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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锅炉房可【以参照丁类》厂房、油浸变压【器等可以按照丙类或!丁类厂?房考虑相应的防火要!求但这些场所仍具有!一定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应尽】。量独立建造且不【。与其他建《筑贴邻当《受条:件限制需与》其他:建筑贴?邻时需视贴邻部【。位的具体《情况:和这些设《备房:的,实际:火灾和爆炸危—险性:采用抗爆墙、—防爆墙或防火墙分隔!并,应避:开会议室、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教室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当?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建筑内时应【按本条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且不允许设置【在建筑中人》员聚:集的场所的》上面、下面》或,贴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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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筑?内设置的储油罐【尽,管本条规定》可以按?照单:间储:油间内的总储油【量,控制其储量但—当各:单间:储油间的全》部储油量较大时仍需!集中设置在建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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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存《在爆炸和形成流淌】火,蔓延的危《险性设置在建—筑,内的油?浸变压器室既—要做好防火分隔【与,流散油的收集措【施又要限制充—油,量大的变压器附设在!建,筑内:干式或充装》其他非?。可,燃液体?的变压器火灾—危,险性小但工》作时易升温仍—。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并《。使,之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采取相应的散热】措,。施,
—4.1.7》、,。4.1.《8 这两》条规定?。了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的《基本:防火要?求
【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必须确保【其在发生火灾时不】会受到?。火势和高温的作【用而中断正常运【行不会因火》灾而影响相关应【急人员安全进—出消防水泵房是【。保障建筑消防—供水:。的重要场所需保证泵!房内部设备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仍能正常《工作应确保水泵房内!的设备和《需进入泵房内的操作!人员不?会受到火灾的威胁在!平时和建筑》发生火灾时应保证】。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及其控制装置—。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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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规定的?“埋:深”是指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疏散【门应:直通:室外”要求进—出,相应房?间不:需要经过其他—房间或使用区—域就可以直接—。到达建筑外;—“,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要求?相应房间的疏散【门可以经疏散走道】直,接到达疏散楼—梯间的楼层入口【或,直,通室外的《门口不需要经—过其他场所或区域】
4【.1.9 》 本条?规定了汽车库—布置的基本要—求除:本,规范第3.1.【3条:的,规定外本条不严【格限制汽车库—与丙、丁、戊类【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组?合或贴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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