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建筑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
?
—
4:.1:。 一般规》定
》
:
4.1.1 】 本条规定了建筑平!。面,布置的基本原则
】
:。
? , 建筑中不同功!能区域内的》用途:。多样不同《。功能:或用:途,区域的火灾危险性、!使用人数及人员【特性各?异建筑内部应根【。据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与《避难、?有利于防《止火灾和烟气在建】筑,内部:蔓延扩大为原—则合:理布置和分》隔
《
4《.1.2《。 本条规定了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地铁车站等!建筑划分《防火:分区:的原则交通隧道的车!行区、地铁的—。区间隧道和车站轨行!区可以不划分防火】分区
—
建【筑内划分防火分区】。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房屋【建筑一般《应利用楼板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按照楼层划分!防火分?区利用?防火墙等对建筑【物的各个楼层—在水平方向按照一定!建筑面积划分—防,火分区?无论何种划分—方式均需要》。控,制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一旦发》生,火,灾能:使其损失和危害可】以被社会和公—众接受影响防火【分区面积及》其火灾?危害的主《要因素有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灾,危险性、重要—性,、设防标《准和外部消防—救援响应能力等
!
建!筑内不能封闭的上】、下楼层连通—开,。口会破坏建筑竖【向防火分区的完【整性需要《将与这些开口连通】的区域?的面积叠《加计算?并按:照,不大于相应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要求分隔不同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确定
!
4.1.3 【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需》防,火分:隔的基本场所—
— 本》条规定的场所或部位!均需要采用防火隔】墙与相邻场所或部位!分隔除本条和—本规:范其他条文》有明确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或,部位的防《火,分隔可以《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
】
4.?1.:4~4.1.—。6, 这三条规定【。了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室、柴油发电—机,房等具有较高火灾】危,。险,性场所的基本—防火要求
》
:
【尽管锅炉房可以参】照丁类厂房、油【浸变压?器等可以按照丙类】或丁类厂房考虑相应!的,防火要求但》这些场?所仍具有一定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应尽量独立建造!且不与?。其他建筑贴》邻当受条件限制需】与,其他建筑贴邻时需视!贴,邻部位的具体情况和!这些设备房的实际】火灾和爆炸危险性采!用抗爆墙、防—爆墙或?防火墙分《隔并应?避开会?议室:、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教室】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当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建筑内时应按【本条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且不允许【设置在?建筑中人员聚集的】场所的上《面、下面或》贴邻
—
在【建筑内设置的储【油罐尽管本条—规定:。可以按照单间—储油间?内的总?储油量控制其储量】但当各单间储油间的!全,部储油量较大时仍需!集中设置《在建筑外
》
【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存在爆炸和形成流淌!火蔓延的危险性设置!在建筑内的油浸【变压:器室既?要,做好防?火分隔与流散油的】收集措施又要限制】充油:量大的变压》。器,附设在建筑内干式】或充装其他非可燃】液体的变压》器火灾危险性—小但工作时易—升,温仍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并使之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采】。取相应的散热措【施
《
4《.1.7《、4.1《.8: 这两《条,规定了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的基本》防火要?求,
【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必须确—。保,其在发生火灾时【不会受到火势和高温!的,作用:而中断正常运行不会!因火:。灾而影?响相:关应急?人员安全进出消防】水泵房?是保障?建筑消防供水的重】要场:所需保证泵房—内部设备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仍能正常》。工作:应确保水泵房内的设!备和需进入泵—房内:的操作人《员不会受到火—灾的威胁《在平时和建筑发生火!。灾时应保证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及其《控制装?置正常运行
—
?
: 本规范规定!的“埋深”是—指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疏散门应直通】室外”要求》进出:相应:房间不需要经过其他!房间或?。使用区域就可以直接!到达建筑外》;“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要求相应房!间的疏散《门可以经疏散走道直!接到达疏散》楼梯间的楼》层入口或直》通室外?的,门口不需要经过【其,他场所或区域
】。
,
4.1.9 ! 本条?。规定了汽车库—布置的基本》要求除本规》范第3.1.3条】的,规,定外本条不严格【限制汽车库与丙【、丁:、戊类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组—。合或贴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