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9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 【 9.1《  一般规定 】 《 9.1.1 】 除有特殊功—能或性能要求的【场所外下列场所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 ?。     1 【 ,甲、乙?类生产场所; !   》  :2  甲、乙—类物质储存》场所; !。。    3》  产生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粉尘、纤维且【所排除空《。。气的含尘浓度不【。。。小于其爆炸》下限25%》。。的丙类生《。产或储存场所; 】     !4  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气且所排】。。除空气的含气体浓】。度不小于其爆炸下】限值10%的其【他,场所; !    5  其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房间: , 》9.1.2  甲】、乙类?生,产场:所的:送风设备不应与排风!设备设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用于排除甲、乙类】物质的排风设备不应!与其他房《间的非防爆送、排】风设备设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 9.1.3 !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物—质的风管不应穿【过防火墙或爆—。炸危:。险性房间、人员聚集!的,房,间,、可燃物较多—的房间的隔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