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
:。。
2.—1 目标与功能】
?
《。
2.1.1 建!筑的防火性》能和设防标准应与建!筑的高度(埋深)】、层数、规模、类别!、使用性质、功能】。用途、火灾》危险性等《。相适应
—
2.1—。.2 建筑—防火应达到下—列目标要《求,
,
!1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
【
2】 保?障重:要使用功能保障生产!、经营?或重要设施运行的】连续性;
【
【3, 保?护公共利益;
】
,
:
4 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
2?.1:.3 建》筑防火应《符合下?列功能?要,求
【 1 — 建筑?的承重结构应—保证其在受》到火或高温作用【后在设计《耐火时间内仍能正常!发,挥承:载功能;
【
》 2 》建筑应设置满足在建!筑发生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或避难需要的设【施;
! : 3 建筑内部】和外部的防火分隔】应能在设《定时间内阻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建筑内》的其他防火分—隔区:域;
《
:
《。 , 4: 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及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消防救援的要!求
2.!。1.4 在赛事、!博览:、避险、救灾及【灾区生活过渡期间建!设的临时建筑—或设施其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灾《。区过渡?安置房集中布置区】域,应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分别》单独划分防火分隔】区,域每个防火分隔区】域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50—。0m:2且周围《应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
2.1—.5 厂》房内的生产》工艺布置《和生产?过程控制工艺装置】、设备与仪器仪表】、材料等《的设计和设》置应根?据生产部位的火【灾危险性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
,
2.—1.6 》。。交通隧道的防火要】求应根据《其建设位置》、封闭段的长度、交!通流量、通行—车辆的类《型、:环,境,条件及?附近消防站设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
:
2.1》。。.7 《建,筑,。中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或部位应【。采,。取防:止形成爆炸条件的措!施;当采用》。泄压、减《压、:结构抗爆《或防爆措施》时应:保,证建筑的主要承【重结构在燃烧爆炸产!生,的,压,强作用下仍能发【挥其承载《功能
》
2.》1,.,8 在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爆炸危险性【的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和管道均!应具有?防止发?生静电或《静电积累的性能
】
2.1】.9 《建筑中?。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蒸气《的场所或部位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蒸气在室内积聚的!措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蒸!气或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或部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楼地面应具有不】发火花?的性:能使用绝缘材料【铺设的整体》。楼地:面,面层:应具有防止发生【静电的?性能;
! 《2 散发可燃【粉,。。尘,。、纤维场所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扫】;,
:
?
, 3 【场所内设置地—沟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在《地沟内积《聚并防止火灾通【过地沟与相邻场所】的连通处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