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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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为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建筑防火要求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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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除生?产,和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建筑外【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中的《防火以及既有建【筑改造?、使用和维护中【。的,防火必须执行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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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仓库等》应位于城镇规划【区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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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城镇耐火等级低的!既有建筑密》集区: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设置消《防车通道《、完善消《防水源和市政消防给!水与市政《消火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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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既有建筑改造!应,根据建?筑的现状和》改造后的建筑—规模、火灾》。危险性和使用用途】等因素?确定相应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达到本规范规】定的目标、功能和】。性,能要求城镇建成区内!影响消防安全—的,既有厂房《、仓库等应迁移或改!造,
1.】0.6 《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设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一】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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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城市消防站应位【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其《用地边界距离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应?小于50m距离甲、!乙类厂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不:应小于200—m,城,市消防站执勤车【辆的主出《入口距离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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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1.:0.9 》违反本?规范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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