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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的坐标》量测
《
《
4.7.1 】 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测】量的位置及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
4.】7,.2 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的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细部坐标点的平面坐!标可在立体》模型中量测;
】
2!。 细部坐》。标点:的高程可采用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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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的立体模型》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本规范《第,3.3.4条中规】定,的地:物在立体模型影像下!能清晰辨认时可【直接量测《;
! 2 《 无法?直接清晰辨》认的地物点可按本规!范第4.4》.3条的调绘成果以!明显:地物:点量取的数》据,进行间?接计算
—
:
4.7.4 【 在立体模型上【量测细部《坐标点或直接—清晰辨认的地—物点坐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内定向》应,符合本规《范第4.5.3条】的规:定相对?定向应符合本规范】第4:.,5.:4条:有关数字《影像的规定绝对【定,向后的?平,面位置误差应—符合:本,规范第?4.5.8条的规】。定;
【
: 2《。 细部坐标点【或地物点坐标—应采:用人工方式量测测标!。中心应切准地—物轮廓线或拐角点】并应:。独立量测2次坐标】较,。。差不应大于细部点平!面位置中误差的【倍并应取坐标平均值!作为:该点的?。成果;?。
?
:
》3 : ,内定:向、相?对定向?、绝对定向》、2次?量测:等数据均《应,保存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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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细部:坐标点的综合—信息宜在点》或地物的属》。性中表述当》不采用属性表述时应!对细部坐标》点进:行,分类编号并》应编制细部坐标点成!果表
】4.7?.5:。。 立体《模型上?量测或间接计算【的细部坐标点—坐标应进行外业实】地检核?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采用》实地测量细部坐标点!间距离的方法—检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两,被检查?点宜分布于不同【模型中检查》比例:不应小于各类细【部坐标点总》数的5%;
【
!。 2)两相【邻细部坐《标点之间的计—算距离与实测距离的!较差不应大于表4.!7.5?的,规,定
表】4.:7.5 》计算距?离与:。实测距离较差—(mm)
》。。
】
? 注S为两】相邻细部点间的距离!
! 2 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GN】SS-?RTK法散》点,检查细部坐标—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被检查【点宜分布均》匀检查比例不应小】于各类细部》坐标点总数的10%!;
?
【 , 2)根】据细部坐标点—坐标和检测》点坐标的较差所计】算,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表3】.3.4-3—的规定检测中误【差宜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mc检】测中误差《(m);
!
【 , △s细部坐标!点坐标和检测—点坐标计算的位置较!差,(,m);
》
《 ! n检?查,点个数
【
4.《7,.6 细》部坐标点坐标—经外业实地检—核,较差不?符合:本规范?表4.7.5—的规定或经本规【范式(4.7—.5)计算》的检核点中误差不】符合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时应】。查明原因消除错误重!新量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