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的坐?标量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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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测量的位》置及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
》
4.7.》2 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的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细【部坐标点的》平,面坐标可在立体模】型中量测;
【
,
2】 , 细部坐标》点的高程《可采用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施测
》
4.【7.3 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的】立体模型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本规范】第3:。.3.4条中规定的!地物在立体模型【影像下能《清晰:辨认时可直接量【测;
》
》 2 无法直接!清晰辨认的地物点】可按本?规范第4.4.【3条:的调绘成果》以明显地物点量【。取的数据进行—间接计?算
?
4》.7.4 —在立体模型上—。量测细部坐标点或】直接清晰辨》认的地物点》坐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内定:。。向应符合本规范第4!.5.3条》的规定相对》定向应符合本规范】第4.5《.4条有关数字影像!的规定绝对定向【。后的:平面位置误差应【符合:本规范第4》.5.8条的规【定,;
《
,
2 !细部坐?标,点或地物点坐标【应采用?人工方式量测—测标中?心应切准地物轮廓】线或拐角点并应独】立量测2次坐标较】差不应大于细—。部点平面位置中误差!的倍并应《取,坐标平均值》作为:该点的成果;
【
:。
,
: : 3 《 内定向、相—对定向、绝》对定向?、2次量测等数据均!应保存记录;
【
:
4】 细部《坐标:点的综合《信,息宜在点或》地,物的属?性中表述当不采【用属性?表,述时应对细部坐【标点进行分类编号并!应编制细部坐—标点:成果表
【。
4.7.5 】 立体模型上—量测或间接计—算的:。细部坐标点坐标应】进行外业《实地检核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采用实地【测量:细部坐标《点,间距离的方》法检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两被检》查点宜分《布于不同模型中检查!。比例不应小于各类细!部坐标点总数的5】%;
《
?
— : 2)两相邻细部】坐标点之《间的计算距》离与实?。。测距离的较差不【应大于表4.—7.5的规定
【
》表4.7《.5 《计算距离《与实:测距离较差(mm)!。
【
》 ? 注S为两相—。邻细部点间的距离
!
— 2 》。 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GN】SS-RT》K法散点《检查细部《坐标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被检查点》。宜分布均匀检查比例!不应小于各类细【。。部坐标点总数—。的10%;
!。
】 2)根据细部!。坐,标点坐标和检测点坐!标的较差所计算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表3.3.4【-3的规定检测【中误差宜按下式【计,。。。算
!。
》 式《中mc检测中—误差(m)》;
【 《 《 △s细部坐标】点坐标和检测—点坐标计算的位【。置,较差(m);—
! n检!查点个数
》
》4.7.《6 ?细部:坐标:点坐标经外》业实地检核较—差不符合本规范表】4,.7.5的规定或】经本规范《式(4.7.5【)计算的检核点中】误差不符合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时应查明原因消!。除错误重新量—测
?